王有法:李文亮的训诫书告诉了我们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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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02月10日讯】国家监委调查组已到武汉,调查李文亮事件。李文亮走了,不能告诉国家监委的调查人员,不能告诉我们,他在2019年12月30日发布疫情消息后,被单位谈话、被派出所传唤、被认定在网上发表不属实的言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被要求写“检查”,被训诫,被疫情感染,住院治疗直至离世,都具体经历、遭遇了什么?他的感受,他有没有感到不解、不公、恐惧、愤怒、灰心,他是怎么面对和平复这些心情,但雁过留声,人走了,证据还在,证据会告诉我们事实,告诉我们真相,只要我们能认真细致的聆听。

李文亮的训诫书是目前我们可以看到的证据,我带你去听它在告诉我们什么。

训诫书告诉我们,2020年1月3日,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公安分局中南路派出所以李文亮“在网上发表不实言论、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为由,对李文亮进行训诫,训诫不是口头训诫而是采取制做书面训诫书当场宣读、当场由李文亮承认违法、当场由李文亮表示接受训诫、当场保证再不发布疫情消息、当场在训诫书上签字按指印的方式进行;李文亮被当场要求干这些,有没有提出辩解、什么样的辩解?训诫书不能告诉我们,除了训诫书载明的内容外,李文亮承认违法、保证不再发表疫情消息,有没有受到明示、暗示的诱导?语言和非语言的威胁、逼迫?训诫书也不能告诉我们,但有报道说:12月31日凌晨1点半,李文亮接到电话,要求其去武汉市卫健委。“当时卫健委连夜开会,应该是应对疫情的会议,我们医院院领导、医务室主任都参加了。”会议结束后,院领导询问了李文亮消息来源,于凌晨4点多送他回家。到了白天,李文亮又去了两三次医院监察科,反复被询问消息来源以及是否认识到“造谣的错误”,并要求其写一份“不实消息外传”的反思与自我批评。李文亮回忆说,自己当时想着不被拘留就好,便签了字。之后,医院科室主任口头传达不要在网络上发布相关信息。(引自中国新闻周刊“李文亮去世10小时,国家监委决定赴武汉全面调查…..”),也就是说,在被派出所训诫前,李文亮已先被单位要求承认违法承认错误,单位或派出所已经向李文亮做出可能要对其拘留的告知,因此,李文亮害怕被拘留被训诫前已经先给单位写了检查(关于检查请看李文亮的检查一文),李文亮是不是自主自愿在训诫书上签字,答案已很清楚,但有没有人以非法方式及手段让李文亮认“罪”认“罚”,训诫书不能告诉我们,但我们无须沮丧,因为,国家监委特别调查组,一定会查明事实查明真相。李文亮在被训诫后,再未发布任何疫情消息,虽然,做为疫情一线的医护人员,在1月3日被训诫之后,在1月15日国家启动应急响应前,他已经知道了更多更确切的疫情消息,但他做为最早吹响警示哨音的吹哨人,再未吹响哨音,为什么哨音坠落归于沉寂?如果李文亮继续吹响哨音,病毒肆播疫情蔓延的局面能不能避免,不得而知,但让李文亮哨音坠落归于沉寂的是什么,训诫书已清楚的告诉我们,是谣言、违法这顶大帽子的压迫,是不中止违法要拘留要受法律制裁这根大棒的威胁!疫情肆虐的事实,证明中南派出所关于李文亮在网上发表不实言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违法的认定是错误的,武汉公安机关显然办了一个错案,这个错案可能是所有错案中,造成后果最严重的,也绝对是所有错案中,被证错的方式最奇芭的、最让我们痛恨的,居然是病毒证明这个案子是错的!以上是训诫书告诉我们的第一个方面的内容,篇幅关系,其它方面的内容,我会在以后带你聆听。

责任编辑:高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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