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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袭荷兰电车 土耳其裔男子被判终身监禁

恐袭荷兰电车 土耳其裔男子被判终身监禁
图为2020年3月18日,荷兰公共安全与司法大臣格拉珀豪斯(Grapperhaus,右)前去向一年前死于枪击案的遇难者致哀。(Robin VAN LONKHUIJSEN / ANP / AFP)
2020-03-2103:39 中港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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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03月21日讯】(大纪元记者李言综合报导)2019年3月份,一名男子在荷兰乌特勒支(Utrecht)电车上开枪,致三死五伤。路透社报导,目前,该案已经有了结果,这名男子被荷兰法院判处无期徒刑,法官判定这是一起恐怖袭击事件。

涉案人格克门·塔尼斯(Gokmen Tanis)出生于土耳其,1993年成为荷兰居民。法官说,现年38岁的塔尼斯对他所犯下的罪行没有悔恨之意,虽然他智力低下且有人格障碍,但他要对自己的行为负全部责任。

2019年3月18日,塔尼斯闯入荷兰中心城市乌特勒支一辆电车上开枪、发动袭击,致三人死,五人伤。此时距离发生在新西兰基督城(Christchurch)的血腥恐袭事件只有几天之隔 。2019年3月15日,一名枪手闯入新西兰基督城的光明清真寺和林伍德伊斯兰中心实施血腥屠杀,共造成51人死亡。

首席法官鲁德·韦尔维森(Ruud Velhuisen)说:“嫌犯在光天化日之下走进电车,造成人死物损。”而成为塔尼斯枪下冤魂的几个人,年龄从19岁到74岁不等,根本就不认识塔尼斯。

法官在裁决中说,事后塔尼斯曾试图用“我们反对你们,我们穆斯林反对你们‘民主人士’”来为自己的行为辩护。塔尼斯使用“民主人士”一词指代荷兰人或非穆斯林。

在审判期间,塔尼斯曾对法官大吼大叫,骂人,对受害者家属嗤之以鼻,而且对法官或受害者家属向他提出的问题也回答不清。

责任编辑:李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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