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片商被逼签禁言加辣合约 前港姐发文表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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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06月22日讯】(大纪元记者佟亦加综合报导)中共强推“港版国安法”,对港台艺人及工作人员的打压也日趋严酷。日前有消息指,香港电影公司受到中方压力,开拍中港合拍片时,即使合约由香港公司发出,大陆投资方也会要求演职人员签订5年内没有所谓“分裂国家”的言论。

事实上,香港《苹果日报》5月初曾引述消息称,中共国家电影局、广电总局已口头通知各大影片平台及影视公司,只要不是无可取代的港台幕前幕后人员,若没有表态是爱国者,尽量不采用。

大陆三大影音平台如优酷丶腾讯、爱奇艺的合同早前新增条款,要求参演的港台艺人须作出不会因政治取向遭封杀的10年保证。

早前港媒报导,电影公司送检一部电影时,因其中一名演员来自香港,电影局要求公司声明,保证演员是“爱国爱港,不是港独分子”,演员也要写保证书,“保证政治正确才可以在大陆发展”。否则,会作出违约赔偿。

6月21日,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香港导演向《苹果日报》披露,随着中共强推“港版国安法”,中港合拍片的合约条文已经“加辣”。

这名导演批评“5毒条文”不合理:“前日我同香港某大公司签合约,合约就列明由部戏上映后5年内,如果我犯了吸毒、嫖娼、赌博、分裂国家宣扬港独或台独行为,电影公司有任何损失,全部由我负责。”

他直呼:“我觉得好不合理,为什么要5年,时间太长了,一部电影放完,我们的责任就完成啦!”

香港“寰宇公司”老板林小明对《苹果日报》表示,因疫情原因他所在的公司暂停制作,暂不清楚合拍片是否要加签“5毒条文”。不过,他表示:“如果大陆合作方有这个请求,我们会同意,会在合约加这个条文。没办法,这是对投资方的一个保障!如果主创人员没犯这些行为就不会有事!”

“星皓电影公司”老板王海峰透露,其实去年公司的合约已有这样的条款:“如果因为演职人员的个人问题,触犯了法律或者违反了相关规定,而引致电影不能上映或遭受到其他损失,电影公司依法追究责任。”

王海峰并不认同要5年时间保证:“上映后的5年内都要承担责任,就太不合理了。电影公司如果为了保障上映和上映后电视及网络播出权益,合约签至上映后1年,原则上就足够了。”

时下,正值“反送中”运动一周年,力撑香港自由民主的前港姐欧阳巧莹18日在脸书发文,批评本港艺人冷漠、被迫噤声迎合中共控制下的大陆市场。

她贴出一张蓝天弯月的图片,指这一年自己被唤醒了,但发现香港大部分艺人对目前的政治环境表现得很冷漠,“好像在平行时空”。她认为,从97年移交主权之后,香港就没有了属于香港本土的艺术家,影视剧都是围着大陆十多亿人的市场去做,香港的几百万人被冷落一边,被看作不重要。

欧阳巧莹又指,香港人是有实力的,但为了迎合大陆市场的要求和水准,艺术家的才华被抑制,做不出高素质的作品。不过,她善解人意地分析原因:“艺人都是平常人,也要生活的。在压力下他们明知对错,也不敢发声站在对的一边。”

2020年3月,欧阳巧莹结束与无线电视7年合同而转投ViuTV。她感慨,自己不想再当演员,除了因为厌倦,更看到艺人被外来因素去强迫迎合所谓的“市场”。

责任编辑: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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