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法官:Uber和Lyft须将司机列为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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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08月12日讯】(大纪元记者谢佳宣综合报导)美国加州法官周一(10日)裁定,依照一项新的州法规定,出租车平台营运商优步(Uber)和来福车(Lyft)必须将司机转纳为可享法定福利的公司员工。这一决定已经威胁到零工经济(gig-economy)公司的商业模式。

加州总检察长泽维尔·贝塞拉(Xavier Becerra)和旧金山、洛杉矶和圣地亚哥的市检察官,在今年早些时候,起诉了Uber和Lyft,要求法官下达强制禁令,命令这些公司立即遵守1月1日生效的第5号议会法案(Assembly Bill 5,简称AB 5)。

旧金山高等法院法官伊桑·舒尔曼(Ethan Schulman)在10日批准了初步禁令,要求Uber和Lyft公司在10天内将司机重新归类为雇员,并且无权无限期地推迟计算日。他表示,司机是乘车巨头业务的“核心”,而“不是附带的”独立承包商。

面对最新裁定,Uber和Lyft公司回应将提出上诉。Uber发言人通过电子邮件告诉《市场观察》(MarketWatch):“法院的裁决至少会暂缓10天,我们计划立即代表加州司机提出紧急上诉。”

Lyft发言人则写到:“司机们不想成为员工,应全面停止(禁令),我们将立即对这个裁决提出上诉,并继续为他们的独立性努力。我们相信这个问题将由加州选民决定,他们会站在司机一边。”

据报导,一旦这两家公司把打零工的司机分类为雇员,就必须计算超时加班费给员工,并提供健康保险,以及其它福利,这些对零工经济的商业模式企业而言是根本性质的挑战。Uber和Lyft均提议为工人提供更多优惠福利,以免除遵守新的州法。

Uber、Lyft和其它零工经济公司表示,他们为司机和送货工人提供了灵活的工作模式,还有7.6万名司机支持22号提案,该提案旨在将网约车司机归类为承包人。今年11月,加州选民将对第22号提案进行投票。

法律专家威廉·古尔德(William Gould)认为,这些公司很可能会要求延长10天的期限,但上诉或是个漫长的过程,Uber和Lyft的论点更适合交给立法机构,而不是司法机构。

责任编辑:李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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