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

韩前总统朴槿惠犯受贿罪 终审获刑20年

韩前总统朴槿惠犯受贿罪 终审获刑20年
2017年3月31日,朴槿惠(后中)坐在开往首尔拘留所的车后座。(CHUNG SUNG-JUN/AFP)
2021-01-1420:06 中港台时间|01-1420:06 更新
人气 1083

【大纪元2021年01月14日讯】1月14日,韩国前总统朴槿惠亲信干政案和受贿案进行终审宣判。朴槿惠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罚款180亿韩元(约人民币1.06亿元)、追缴犯罪所得35亿韩元(约人民币2058万元)。

韩联社报导,1月14日韩国大法院(最高法院)裁定朴槿惠受贿罪成立,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罚款180亿韩元(约人民币1.06亿元);对其造成国库损失等其它罪名判处有期徒刑5年。

加上此前朴槿惠因涉嫌介入新世界党(国民力量党的前身)党内推选遭处的2年徒刑,朴槿惠的刑期共计22年。

经此大法院的两次审判后,现年68岁的朴槿惠成为继卢泰愚、全斗焕、李明博之后,韩国第四位沦为阶下囚的前总统。

朴槿惠于2013年至2017年任韩国总统。2017年,朴槿惠因闺密崔顺实(后改名为崔瑞元,译音)干政丑闻遭弹劾下台。崔顺实被指控一连串贪渎罪嫌,去年6月份终审判决被判刑18年。

朴槿惠则于2018年4月6日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4年、罚款180亿韩元;同年8月24日,首尔高等法院加重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25年、罚款200亿韩元。

在收受国情院特别经费案上,朴槿惠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追缴违法所得33亿韩元;二审被判有期徒刑5年、追缴违法所得27亿韩元。

但是,韩国最高法院分别于2019年8月29日和同年11月28日推翻了上述两案的原判,发回首尔高等法院重审,首尔高等法院将两案合并审理。由于首尔高等法院对朴槿惠强迫企业出资和炮制“文艺界黑名单”做出无罪裁定,故而朴槿惠获减刑。#

责任编辑:萧律生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大纪元保留删除恶意留言的权利,包括低俗、误导或攻击信仰等内容
本网站图文內容归大纪元所有, 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