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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耐斯再出3质疑 呼吁金管会严审国票金并安泰银

图为安泰银行台北101分行。(安泰银行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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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12月21日讯】(大纪元记者张原彰台湾台北报导)国票金在本月2日的临时股东会通过并购安台银一案,大股东耐斯集团质疑此案处理程序有瑕疵,耐斯集团代表、国票金董事魏忆龙在21日再召开记者会,提出安泰银大股东有“假撤资、真入主”疑虑在内的三大质疑,要求金管会严审产金分离议题。金管会在同日稍晚回应,针对该起并购案,将依规定审核。

魏忆龙说,首先,国票金并购安泰银有关系人交易,但没有遵守金控法第45条采取重度决议。国票金前总经理丁予嘉突然提辞职,但检视辞职书发现他可能是“被请辞”。

第二,魏忆龙说,已有小股东向智慧财产及商业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正式确认国票金10月24日董事会违法无效,该案已经正式立案,这可能影响金管会的审查,呼吁国票金应该主动对金管会、投资人揭露此诉讼的重大风险。

第三,魏忆龙表示,国票金独立董事跟官股董事代表都对并购案条件表示疑虑。国票金并购安泰银案收购价格达新台币337亿元,独立董事吴青松跟陈惟龙、官股代表都有疑虑,认为收购价格超出50到60亿元。

他说,如果并购案顺利完成,安泰银的外资大股东或可拿到特别股利息3.85%,在1年后,他们还可以把特别股转换成普通股,这背后潜藏安泰银大股东“假撤资、真入主”的风险。

关于该并购案的进度,国票金已递交申请书给金管会,金管会在同日稍晚召开例行记者会,银行局副局长童政彰说,已在20日收到申请书,金管会的审查重点将聚焦在五大面向。

五大面向,包括:一,资金来源除换股外是否也通过现金;二,财务物业的健全度;三,并购是否可达成业务综效,申请书是否有充分说明;四,是否针对员工、股东的权益保障进行说法;第五点,是相关的适法性。

童政彰说,不同董事会在股东会提出不同意见,在任何一个并购案里,相关意见如何被倾听与沟通都是重要议题。至于任何外资的进出,金管会尊重商业决策,但得具有充分的适法性。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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