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数额特别巨大 重庆公安局前局长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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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2月26日讯】日前,中共重庆市政府前副市长、市公安局前党委书记、局长邓恢林涉嫌“受贿案”被提起公诉,他被指控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邓恢林曾参与迫害法轮功。

中共官媒2月26日报导,邓恢林被指控利用担任湖北省乡镇企业管理局计划财务处副处长,湖北省经济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湖北省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湖北省宜昌市政府副市长,宜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中央政法委反分裂指导协调室负责人、中央政法委办公室主任,重庆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等职时,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办理特殊号段车牌、职务提拔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责。

邓恢林于2020年6月14日被调查,2021年1月4日被开除中共党籍、公职,1月22日被逮捕。

邓恢林被逮捕后,重庆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谭晓荣2月19日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官方称他是“主动投案”。

邓恢林是继朱明国、王立军、何挺之后,重庆市公安局被查的第四名局长。

现年55岁的邓恢林,从2010年起在政法系统任职,曾任宜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宜昌市公安局局长,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他于2015年6月被调入中央政法委,不久后任中央政法委办公室主任,2017年7月“空降”重庆市,任重庆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同时兼任重庆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邓恢林与中共前政法委书记、政治局委员孟建柱曾有交集。孟建柱在担任中央政法委书记期间,邓恢林曾任中央政法委办公室主任。孟建柱被指是当时中共迫害法轮功的总指挥,而邓恢林则是孟建柱的“大管家”。

据海外明慧网2020年6月17日报导,邓恢林在任职宜昌市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期间,宜昌市五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构陷、诬判。宜昌市西陵区法院2014年4月中旬,对法轮功学员胡宗智、仇敏、刘再美、刘艳萍、谢厚美非法开庭,非法判五位法轮功学员3~4年。

2013年9月至12月,宜昌市政法委操控宜昌市公安局及下辖分局、派出所大面积全市范围跟踪、监视、电话监听法轮功学员。

报导说,宜昌市政法委指挥操控司法系统采用名为“司法e通”系统,对黑名单上的法轮功学员的手机进行GPS定位,24小时监控,要求快递业的主管机构根据黑名单对法轮功学员的快递邮件进行非法拆封检查,并对宜昌市进行严密的“网格化管理”。

在邓恢林任职重庆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期间,有多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

报导提到,在“诉江案”及“敲门行动”中,大批绑架法轮功学员的案例都发生在邓恢林任中共中央政法委办公室主任期间,邓恢林对迫害全国法轮功学员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邓恢林、谭晓荣、孟建柱、朱明国、王立军、何挺等人均因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追查。

责任编辑:许梦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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