枉法裁判 青岛市即墨法院院长曹伟造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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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3月16日讯】曹伟在任青岛市即墨区法院院长期间,加重并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任意枉法裁判,在此曝光其恶行。

曹伟,原山东省青岛市中级法院金融庭庭长,2017年2月28日,任青岛市即墨区法院院长;2021年1月19日起,任青岛市黄岛区法院院长。

据了解,青岛市即墨法院曾经因为法轮功学员李红蕾、邱青华等案证据不足不愿参与对好人的迫害,并向青岛市中级法院申请全院回避。(约在2016年10月至2017年2月期间。)

在此情况下,2017年10月10日,青岛平度市法院诬判李红蕾有期徒刑4年,罚金4万;邱青华有期徒刑3年,罚金4万。

但是自2017年2月曹伟调至即墨区任法院院长以后,即墨区成了非法审理法轮功学员的主要法院,原本不属于即墨法院管辖的案子也被移交到那里去审理。例如:

2019年7月,即墨法院非法审理青岛莱西法轮功学员郑全花,并非法判刑7年。郑全花于2018年7月17日被莱西公安在莱西非法抄家并抓走,该案本应由莱西法院管辖。

2020年12月,即墨法院非法庭审青岛市城阳区两位老年法轮功学员孙吉芬和孙策贞,两人均被冤判3年。

2020年12月16日,即墨法院当庭非法枉判青岛城阳区法轮功学员杨桂芳3年2个月徒刑,并罚款3,000元。

曹伟在即墨法院任职期间还参与多起对即墨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如:

2019年12月25日,对李建春非法判刑1年3个月。

2019年3月22日,诬判吴建平5年、陆耀贵2年6个月、吴肖霞1年7个月。

疑被活摘器官的法轮功学员何立芳,也是在曹伟直接参与迫害下,导致不能被取保或者无罪释放,而在即墨法院开庭时间段被杀害。

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截至2018年,在19年中,有20,784参与迫害法轮功者遭厄运,其中法院人员、律师有338人遭厄运。

古语曰:“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

与曹伟同一时间从青岛市中级法院调至胶州法院任院长的刘世明已经被抓,虽然是因为其它案件出事,但是刘世明在任青岛市中级法院刑一庭庭长时,参与了对众多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判刑。

文字整理:李洁思;责任编辑:高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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