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前副检察长嗜酒如命 藏八百多瓶茅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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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4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萧律生报导)今天(4月27日),青海省检察院前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贾小刚被官方指嗜酒如命、搞权色交易等,其家中至少有880瓶茅台酒。

4月27日,中纪委网站发布视频“深度调查丨嗜酒如命 以案谋私 青海省检察院原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贾小刚案深度调查”,指贾小刚几乎每天都在喝酒,工作日也是每天必喝,周六周日有时喝两场甚至喝三场,心思多是在想约酒场、怎么喝酒、怎么醒酒,要么人就是在喝酒的路上。

该视频中说,贾小刚嗜酒如命,尤其爱喝酱香酒,酱香酒中又特爱喝茅台酒。从贾小刚在北京的两个住处及青海省西宁两个地方,搜出880余瓶茅台酒,总共140余箱,包括年份酒、生肖酒、典藏酒等。

贾小刚收酒的方式,多是他人邮寄给他,他收到后均用涂笔或喷漆将邮寄包裹上他的名字盖住、刮掉。

贾小刚到青海任职时,带着一个生活的团队,即将其河南老家的亲戚带到青海来伺候他的生活,而相关费用则是由贾小刚的商人朋友支付,贾小刚享受着这种“管家式”服务。贾小刚的管家常永波不仅负责给贾小刚开车、做饭、洗衣服、安排酒局,还要照顾贾小刚的生活、每天的出门,甚至包括把贾小刚的皮鞋擦得一尘不染。

贾小刚不住单位的周转房,而是住在由商人出资租住的、位于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高档小区的两套房间,一套作为住宅的“2号楼”,另一套则用于“食堂”,即贾小刚自称的“10号楼”。

被称为“10号楼”的“食堂”,是贾小刚用于宴请外地找他办事的某些商人、朋友的。而在10号楼和2号楼中间,被查出现金、高档的烟酒,如中华烟、茅台酒等。

除此之外,贾小刚还被指涉及权色交易。他通过手中权力帮老板介绍项目,而这些老板都是女性,让女老板跟他发生不正当的性关系来进行权色交易。贾小刚还被指插手司法案件,为一些朋友向某些地区司法单位打招呼。

现年53岁的贾小刚是河南安阳人,曾长期在中共最高检察院任职,历任中共最高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正科级官员、副处级官员、检察处处长。2007年10月起,贾小刚任中共最高检民事行政检察厅副厅长,十一年后,任中共最高检第六检察厅副厅长、检察员、二级高级检察官、一级高级检察官;2019年3月起,任青海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正厅级) 、一级高级检察官、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2020年7月22日,贾小刚被调查,同年9月25日被免职,11月28日被双开,2021年1月被起诉。

当时的起诉通报指控,贾小刚利用担任最高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副厅长、贵州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挂职)、最高检察院第六检察厅副厅长、青海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及副检察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利用其他公务员为请托人谋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贾小刚曾追随江泽民集团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2015年3月29日,海外明慧网文章《中共对要求国家赔偿的恐惧》点名贾小刚,指其在任中共最高检民事行政检察厅副厅长期间,对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采取不受理或不作为、不开庭、不质证的手段,包庇行凶单位和人员。2020年9月19日明慧网文章《中共政法官员密集落马的背后》也点名贾小刚。

责任编辑:林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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