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法轮功学员王丽华遭非法庭审 律师无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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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5月24日讯】天津法轮功学员王丽华5月7日被天津市北辰区法院非法庭审。王丽华当庭讲述了自己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经历,律师为她做了有力的无罪辩护。

明慧网报导,2020年2月13日上午9点左右,天津市北辰区瑞景派出所警察刘磊、佳荣里派出所警察刘春明和北辰分局人员共五人,到王丽华家非法搜查。同年7月底,王丽华被构陷到了北辰区法院。

2015年5月7日上午9点,王丽华被非法庭审。此次开庭包括审判长在内的三位法官和两位检察官。

公诉人以在王丽华家非法抽查出的张贴的福字和一些真相币(钱币上写有法轮功真相)为由,欲以此为依据迫害。王丽华说过年了谁家不贴福字。

王丽华的两位辩护人依法对指控进行反驳。指出此案没有犯罪事实、犯罪依据,对其定罪没有法律依据。

两位律师在陈述中有几次被审判长打断,但据理力争、互相配合,完整地为王丽华进行了辩护。

王丽华当庭讲述了自己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的经历,在谈到家庭经历的苦难时潸然泪下。

王丽华,63岁,曾因坐月子落下了病,头疼、头晕、贫血。1998年5月,经人介绍她开始修炼法轮功,此后所有病不翼而飞、心情舒畅。她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与人为善,是个公认的好人 。

前些年王丽华的父母在房子拆迁后,本想与她二哥同住,但是因与二哥、二嫂意见不合未果。王丽华二话没说将父母接到自己家。那时她一家三口只住在一个面积三十多平米的小独单房子里。

尽管如此,她尽力照顾好老人的生活。后来,有机会申请到廉租房,二老在她精心伺候下生活得很幸福。

几年前,她二嫂生了病,她不计前嫌,买了礼物去看二嫂。她认为自己是修炼人,要宽容体谅别人,二嫂深受触动。

1999年7月20日中共迫害法轮功后,王丽华不放弃修炼。和她在同单位工作的丈夫亲眼目睹妻子修炼后所带来的身心变化,从内心支持她修炼,但被单位施压。他内心常感到恐惧、忧虑。

在长期的精神压力下,有一天她丈夫骑车上班,突发心脏病离世了。

面对沉重的打击,王丽华没有倒下,仍坚持修炼,继续照顾好家人、做好本职工作。

王丽华的儿子成立了一个小公司,父亲的去世对他的心理打击很大,加之在当前物欲横流的社会中,他在与别人合伙做生意的过程中,被人欺骗,欠下债务。

在被追债中,儿子一时想不开,在一个雷雨交加的夜晚,选择离开人世。

当王丽华找到儿子时,雨水伴着泪水,心在滴血,哭哑了嗓子。

两年内,她痛失丈夫和儿子。在巨难中,她不断学习法轮功著作,使她更多地了解了人为什么活着,怎样对待人生中的磨难,使她终于走出了黑暗。

此后,王丽华更遵循“真、善、忍”理念做人行事,经常帮助他人。

她丈夫的弟弟,即小叔子,曾因家庭琐事与她丈夫产生过矛盾,多年来互不往来。后来小叔子患肝硬化,住进医院。别人怕传染,都不太靠前。王丽华听说后,利用下班的时间做好饭,给小叔子送去并帮忙照顾。小叔子躺在病床上感动地说:“嫂子,过去是我做错了,对不起。”

报导说,王丽华讲述的故事、以及从她内心散发出的善良感染着法庭上的听众。

律师在法庭上最后感慨地说:“近二十年来对于法轮功的迫害与反迫害已经越来越具有了某种普遍性和全球意义,它已不单单是个别人、个别群体(法轮功)的事情了,它关乎每个公民的生命与尊严,关乎每个公民的抉择与立场乃至全人类的共同尊严与未来!这是一场和平与暴力、文明与野蛮、自由与奴役、正义与邪恶的较量,谁都无法置身事外⋯⋯”

文字整理:李洁思;责任编辑:高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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