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国安处索支联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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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8月26日讯】(大纪元记者叶泽宇香港报导)香港警方国安处昨日派员去信支联会多名常委。据悉,国安处称根据“港区国安法”第43条第5项,要求支联会提交资料。支联会表示须开会商讨及研究信件内容。

根据“港区国安法”第43条第5条,警方在“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时”,“可要求外国及境外政治性组织,外国及境外当局或者政治性组织的代理人提供资料”;若未有按要求向警方提供资料,除非可证明已经尽力或有非可能控制的原因,否则一经定罪,可被判罚款10万元及监禁6个月;若提供虚假、不正确或不完整的资料,可被判罚款10万元及监禁2年。

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否认该会涉及相关指控,她接受香港电台访问时表示,支联会于1989年由香港人自发成立,是支援中国民主运动的组织,其历史及成立过程均是公开资料,没有外国政治组织的直接或间接指使,组织也是为香港、中国民主而成立。她认为要求支联会提交资料是无限上纲,批评是对民间组织赶尽杀绝。◇

责任编辑:陈玟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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