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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森3境外频道申设 台NCC决议否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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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9月22日讯】(大纪元记者林紫馨台湾台北报导)台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22日续审长和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理的东森亚洲卫视台、东森亚洲幼幼台及东森亚洲新闻台等3境外频道申设案,NCC表示,东森电视领有卫广执照,但找代理人申设境外频道,可能产生管制落差,加上节目内容不具备多元性,决议否决申设案。

NCC表示,东森亚洲新闻台等3频道,为东森公司关系企业香港商东森亚洲卫视有限公司于2012年成立,目前于香港、澳门、新加坡、印尼等国家播出,此次长和公司以代理商模式申设,频道规划于MOD上架,查其内容多购自东森公司所属频道及东森美洲台。

NCC副主委暨发言人翁柏宗解释,《卫广法》对于落地的境内频道与境外频道是采取双轨制,《卫广法》对于境内频道有较多要求义务,并依营运计划进行监理;而对境外频道则要求较少,可能是以承诺履行方式,其管制密度不同。翁柏宗举例,如《卫广法》第22条规定制播特定类型节目者,要设立自律机制,《卫广法》第8条也规定特定时段本国节目要有一定比例,但对于境外频道都没有这类要求。

翁柏宗表示,这次3个频道的内容多购自东森电视所属频道及东森美洲台,虽然承诺比照境内卫广事业在指定时段制播本国节目,也承诺制播新闻频道将设立自律组织,但是考量3个频道所有权、经营权及节目产制仍属于台卫广事业东森电视,认为东森电视领有卫星广播电视事业执照,这次用代理人模式在台湾申设境外频道,会造成监管有落差、不一致。

翁柏宗也说明,委员会认为,频道的节目内容跟既有东森电视家族频道没有明显区隔,不具备多元性,虽香港商东森亚卫公司已于台湾设立子公司,并为东森亚洲新闻台规划招募100名新闻记者及编审等制播人力,然本次代理申设之3境外频道,包含办公处所、人力及片库等软硬体资源仍多与东森公司共用,对本国电视产业增益有限,基于上述理由,NCC不予许可。◇

责任编辑: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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