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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市诊所疑施打过期疫苗 停权半年、罚7.6万

新竹市一家诊所疑似有施打过期COVID-19疫苗及违反相关医疗法规行为,卫生局表示调查后违规属实,回收该诊所所有COVID-19疫苗,并停权6个月,初步开罚7.6万元。(示意图)(竹市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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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2年10月06日讯】(大纪元记者林倩玉台湾新竹报导)新竹市政府卫生局日前接获民众举报,民族路一家诊所疑似有施打过期COVID-19疫苗及违反相关医疗法规行为,当日立即进行资料搜证、约谈相关当事人,并停止该诊所COVID-19疫苗施打权,初步开罚7.6万元。市府也对该成年人进行关怀和追踪,目前健康状况良好。卫生局指出,将持续调查其他疫苗状态,若再查有违规案件,必要时将终止全疫苗项目合约,全面停权。

卫生局表示,经查,该诊所于9月8日下午开瓶使用疫苗后,未依规定在时间内销毁残剂,隔日,在未确实核对开瓶时间的状况下,替一位成人施打该瓶疫苗。卫生局补充,市府已经对该成年民众进行关怀和追踪,目前健康状况良好,没有疫苗施打后相关后遗症。

卫生局说,经核对资料,该举报属实,卫生局随即在稽查当日收回诊所内所有COVID-19疫苗,并依新冠疫苗合约书第九条第二项规定,停止该诊所的COVID-19疫苗合约6个月,杜绝民众遭受高风险医疗行为的可能。

卫生局补充,调查后还发现,该诊所确有护理人员未办理执业登记、诊所纪录记载未详实完整,还有非药事人员调剂给药相关情事,将分别依据违反护理人员法第8条、医疗法第 68 条及同法102条、药师法第15及24条规定,初步共开罚7.6万元。市府严正谴责未依规定执行业务之诊所及医事人员进行伤害民众的医疗行为,未来将加强不定时抽查,保护市民接受优质医疗权益。

卫生局提醒,民众进行任何疫苗施打时,务必与执行施打的医护人员进行资料核对,包括姓名、施打药物、施打间隔时间、施打剂量、施打途径。相关医疗咨询可拨打(03)535-5191或专线1999。

责任编辑: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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