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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欠保费数百万拒缴遭管收 亲人急筹钱保释

彰化分署执行人员移送江男(左二)向彰化地方法院声请管收。(彰化分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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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2年12月28日讯】(大纪元记者谢五男台湾彰化报导)家住桃园的江姓男子为彰化县和美镇一间化学原料批发公司老板,积欠劳保费、劳工退休金、健保费、汽车燃料使用费及使用牌照税等总计近700万元未缴,经劳工保险局等行政机关自105年起陆续移送法务部行政执行署彰化分署强制执行。

彰化分署表示,经积极调查该公司财产执行追缴280万余元,惟连同滞纳金及利息仍有470万余元未获清偿,经通知江男到案报告公司财产状况,但他拒不提出清偿方案,日前彰化分署使出“杀手锏”,向彰化地方法院声请管收3个月获准。

彰化分署指出,64岁的江男担任公司负责人,实际经营掌管公司业务,自105年起对公司应负担员工的劳保费、劳工退休金及健保费等拒不缴纳,于执行过程处心积虑将公司资金移转挪用,却不主动缴纳,其抗缴心态及阻碍公权力执行之脱产行为至为明显。

行政执行官查得该公司于105至107年间营业销售金额合计逾1亿余元;该公司却于106年至108年间以外币账户陆续汇出外币金额折合新台币180万余元,且该公司之存款账户自106年起至108年止,共有数百笔交易纪录,资金往来非常频繁,其中更有数十笔进出金额逾百万元,账户内资金每每于转入后当天即以转账或领现方式提领一空,导致户头始终保持“清零”无余额状态,致使彰化分署屡屡扣不到钱。

彰化分署说,江男为扩展公司业务多元化经营,于106年间又以公司机械设备作价1,550万元投资其他公司,并担任他公司的董事,而江男为捏造该公司已无资产可供缴纳欠费的假象,更辩称公司财产已遭厂办房东声请法院查封拍卖,却被行政执行官查得江男虚伪陈述戳破谎言,因此认定江男所为已符合“显有履行之可能故不履行”及“就应供强制执行之财产有隐匿或处分之情事”的管收事由,遂向彰化地方法院声请管收获准。

江男获知要被管收后,随即请求连系亲人筹钱先缴纳部分欠款,于12月26日一早自桃园驱车至彰化分署当场缴纳现金50万元,江男胞弟更提供价值上千万元坐落新北市莺歌区的透天厝作为担保,保证自明年1月起会按月缴纳50万元,江男在看守所度过寒冷孤独的平安圣诞夜后,终于可以返家团聚跨年。◇

责任编辑:李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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