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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拟改高等行政法院管辖 民团吁兼顾便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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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2年05月24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25日将审查司法院提出的《行政诉讼法》草案,拟将各地的行政诉讼庭,集中在3个高等行政法院内增设“地方行政诉讼庭”,以提升法官专业性及裁判品质。但民间团体认为,诉讼便利性更应受重视,配套的“远距审理”、“巡回法庭”仍须审慎评估。

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24日指出,《行政诉讼法》2012年修正实施,将较简单的行政诉讼事件交由各地方法院行政诉讼庭审理,不仅降低了“民告官”的不便利,也有普及、深化地方法院法官对《行政法》及公法意识的效果,普遍获得正面评价。但司法院提出的修法方向,恐对人民争取权利造成障碍,估计每年将会有2万件受影响。

虽然司法院提出“远距审理”、“巡回法庭”等配套措施,但司改会认为,法官在繁忙的案件中还要奔波去开巡回法庭,客观上是否可以期待仍有疑虑;如果大量利用远距审理,就会让“隔着萤幕”取代“与法官面对面”成为新的常态,也需要对可能的冲击、影响更谨慎评估。

对此,司法院说明,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诉讼庭”在《诉讼法》上相当于“地方行政法院”的审级,在现行“以原就被”原则下,初步估计新法施行后每年受影响案件数约占该类事件的17.75%,约1,191件(含615件简易诉讼事件、576件需开庭的交通裁决事件)。

司法院强调,“巡回法庭”主要是针对“地方行政诉讼庭”受理的适用或准用简易诉讼程序事件,若当事人的住居所、公务所、机关、主事务所或主营业所所在地均位于“与管辖地方庭相距过远的地区”时,经法院征询当事人意见后,得以巡回法庭方式,利用自有办公处所或借用其他法院办公处所,由法官到当地法院开庭。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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