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选举常识:政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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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2年07月08日讯】(大纪元记者戴芙若综合报导)在1787年起草和审议《美国宪法》时,美利坚合众国的建国先父们力求通过种种宪法机制──如行政、立法和司法三权分立、联邦制以及由选举团间接地推选总统──使新生的共和国免受政党和派别的影响。

政党制度的形成

在美国建国初期,只有拥有财产的男性才有选举权。但从十九世纪初开始,由于移民、城市的发展,以及美国向西部扩展等其他民主化力量的影响,这一限制开始被削弱。

在随后的几十年里,随着对财产所有权、种族和性别等限制的取消,越来越多的成年人口获得了选举权。随着选民人数的增加,政党逐渐把动员日益增加的选民作为获得权力的手段。为执行这一根本性的任务,政党日趋制度化。因此,美国的政党伴随着民主的发展而兴起;到了1830年代,它们已经打下稳固的根基,确立了强有力的地位。

今天,从十八、十九世纪时期的政党演变而来的共和党和民主党主导着美国的政治进程。除极少的例外情况,总统、国会、州长和州议会现在都由两大政党控制。例如,自1852年以来,历届总统不是共和党人就是民主党人;在二次世界大战后的时期,两大政党在总统大选中平均获得近95%的选票。

在美国50个州中,很少有非民主党人或共和党人担任州长的情况。国会或州议会的无党派或第三党派议员的人数极少。

近几十年来,越来越多的选民称自己是“无党派人士”,在很多州,这些人可按照无党派人士的身份登记投票。但是,民意调查表明,即便是那些自称无党派的人士,通常也有党派倾向。

虽然两大政党负责组建并主导了联邦、州及地方政府,但与很多民主国家的政党相比,它们往往缺少党内统一的意识形态和纲领规划。由于两大政党寻求适应美国的政治进程,务实主义逐渐占据了主导地位。

两大主要政党

如上所述,自1860年代以来,共和党和民主党一直主导着选举政治。这种一成不变的、始终由两大政党垄断国家选举的历史既是政治体制使然,也反映出美国政党的特色。

美国选举联邦和州议员的标准方式是“单一席位选区”制(single-member district)。这意味着,谁赢得多数选票(即在任何一个特定选区赢得的票数最多),谁就当选。

与很多民主政体的比例代表制不同的是,“单一席位选区”制使任何一个选区只可能有一个政党获胜。因此,“单一席位选区”制有助于形成两个基础广泛、有足够的管理能力、金融资源和公众吸引力、能够在全国各地赢得议会选区多数票的政党。

在此制度下,小党和第三党候选人被置于不利地位。金融资源少、民众支持率低的政党往往无法获得任何席位。因此,由于美国选举制度的“赢者通吃”的结构,新政党很难获得足够比例的代表和全国性影响力。

选举人团制度

由选举人团(Electoral College,又译选举团)选举总统的制度进一步强化了两党制。在选举人团制度下,美国公民实际上不直接投票选举总统和副总统。各州选民投票选举承诺支持某位总统候选人的“选举人”(elector)。

选举人的数目相当于一个州在国会中拥有的代表的人数──即该州众议员和参议员的总和。候选人必须在50个州的538张选举人票中获得绝对多数,即需要至少270张选举人票,才能赢得总统选举。此数字包括美国首都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的三张选举人票;哥伦比亚特区不是一个州,在国会没有投票权。

有关绝对多数票的规定使得第三党候选人当选总统极为困难,因为各州选举人票的归属采取(赢者通吃)方法分配(仅缅因州和内布拉斯加州例外)。换言之,一个候选人在一个州获得选民多数票以后──即便是微弱多数──将赢得该州全部的选举人票。

选举人团制同“单一席位选区”制一样对第三党不利,因为第三党在任何一州赢得选举人票的可能性都微乎其微,更不用说要在当选总统所需要的多个州获胜了。

美国建国先父们建立选举人团制度是为了让州政府和联邦政府分享权力。在选举人团制度下,竞选总统时得到的普通选票数目不能决定最终结果。因此,按照州的选举人票计算和按照全国的普通选票计算可能产生不同结果。

事实上, 美国历史上有17位成功当选的总统并未获得多数普通选票,其中第一位是在1824年选举中获胜的约翰·亚当斯(John Adams),最近一位是2000年当选的小布什(George W. Bush)。

力求获得广泛支持

共和党和民主党力求得到广泛的支持,并往往从各经济阶层和具有不同人口特征的群体中获得支持。

非洲裔和犹太裔选民中的绝大多数通常支持民主党总统候选人,除此之外,共和党和民主党在几乎所有主要的社会经济群体中各自都有大批的支持者。

两党在政策立场上还表现出灵活性,一般并不严格遵循某种思想体系或政策目标。美国政党历来最注重的是在选举中获胜并掌控政府的人事安排。这种非教条的运作方式使共和党和民主党能够容纳多种异见,并且在第三党和抗议运动出现时将其吸收到自己的阵营中。

由于两大政党在各个社会经济阶层的选民中享有广泛支持,并且要在一个以中间派意识形态为主体的社会中运行,因此,美国政党的政策方针基本遵循中间路线。

一般来说,共和党被视为保守党,更强调财产权和累积私人财富,尊重传统和家庭;而民主党则被视为较为偏左,主张采取有激进派倾向的社会和经济政策。但在实际运作中,两党在掌权后都倾向于采取务实路线。

分散型的组织结构

除了在意识形态上比较灵活外,美国两大政党的特点是组织结构分散。

总统就职后并不能想当然地认为本党的国会议员都会对他提出的项目给予忠实的支持,国会中的政党领袖也不能指望本党成员在投票时严守党派立场。

民主党人和共和党人在国会分别组成的多个核心小组(由现任议员组成)享有自主权,可以推行与总统立场相反的政策,即便与总统同属于一个政党。同样,共和党和民主党的众议院和参议院竞选委员会也独立于党的全国委员会,由于后者的主要目标是帮助本党人士竞选总统,因此这些委员会在竞选集资方面也自行操作。

而且,除了在推选代表出席全国提名大会的程序上行使权力外,党的全国性机构极少干预各州的党务。

这种分散的组织结构在某种程度上是宪法规定的分权制的结果,即联邦和州政府的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权分立。这种分权制使属于某一政党的议员不太有必要与由本党推选的首席行政官保持一致,国会议员和州议员都是如此。

美国的这种联邦、州和地方多级政府的体制在不同级别形成了成千上万个公职人员选区,从而导致政党的组织结构更加分散。

如上所述,通过预选推举候选人的做法也使政党组织无法控制对本党候选人的提名,从而削弱了党的权力。这种情况促使候选人建立自己的竞选组织和选民基础,以便首先夺得预选胜利,然后力争在大选中当选。

责任编辑: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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