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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求职诈骗虐囚3死案主嫌判无期 法院:犯罪手段恶劣

台湾士林地方法院、台湾士林地方检察署资料照。(陈安/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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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3年11月22日讯】求职诈骗虐囚3死案,29名被告有26人坦承犯行,但士院认为,主嫌傅榆蔺、陈桦韦至今未与被害人达成调解,考量傅、陈犯罪手段极其恶劣、凶残,均判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

士林地检署表示,尊重法院判决,待收到判决后,由公诉检察官与侦查检察官研议是否提起上诉。

士林地方法院今天(22日)发布新闻稿指出,傅榆蔺犯328罪,陈桦韦犯321罪;傅女、陈男共同犯操纵、指挥犯罪组织罪、私行拘禁致人于死罪、结伙3人以上携带凶器强盗罪、非法使人施用第三级毒品罪、3人以上共同诈欺取财罪;陈男另犯遗弃尸体罪。

士院指出,傅女否认拘禁被害人犯行,但从卷证认定傅女应可预见被害人死亡结果,却因疏失而未预见,应负私行拘禁致死的责任,且傅女为组织中最高层级成员,操纵、指挥组织期间长达2月余,她的犯行直接导致被害人死亡。

士院进一步指出,本案犯罪组织遭查获并经媒体披露,傅女、陈男竟随即更改手机通信软体昵称,与其他被告另谋画再度设立新据点,指挥其他被告处理人头账户验车等工作,欲持续从事诈欺等犯罪,且计划偷渡海外逃亡事宜。

士院认为,傅女、陈男以不法方式迅速获得钜额财物,漠视被害人身体、心理损害,甚至在被害人有生命危险时,拒绝将被害人送医救治,导致被害人生命无端消逝,犯罪手段极其恶劣、凶残,侵害生命、身体、自由、财产等法益情状极端严重。

士院审酌,考量傅女坦承部分犯行,并表示有意愿与全体被害人以新台币5000元调解,但被害人表明无法接受,又兼衡陈男坦承全部犯行,但迄今未与被害人和解或赔偿损失,因此均判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并没收犯罪所得。

此外,在新北市淡水区、桃园市中坜区据点的控员干部为,蔡博臣、涂世泓、郑育贤、谢承佑、吕政仪、郑文诚、张家豪,负责遗弃尸体的是,邱宏儒、蔡智帆、叶智升、潘依凡,均坦承全部犯行。

至于在据点协助控员、喂毒、派车等成员,郑建宏、刘宏翊、邱柏伦、吴秉恩、曾忠义、林顺凯、李佳文、吴政龙、邓为至、杨子霆、吴郁群、周长鸿、林品翔、陈义方、郭鸿明、柯宗成,仅吴秉恩、邓为至否认犯行。

士院指出,从通讯软体对话纪录,认定吴男协助承租拘禁据点,并提供毒品及凶器,为组织创始成员之一,罪证明确;另邓男声称原为被害人,被迫加入组织,但从卷证认定邓男与其他共犯有犯意联络及犯罪之故意,不采信他说词。

士院表示,控员干部、成员与弃尸者等27名被告,分别判处1年2月到29年6月不等刑期,并没收犯罪所得。

全案起于,新北市警方去年接获民众报案,声称儿子北上应征工作,却遭诈骗集团囚禁;警方历经数波攻坚救出遭囚禁的民众,发现有3名被害人已身亡遭弃尸,随后在桃园龟山山区、南投山区寻获遗体,并陆续逮捕诈团成员,全案因而曝光,被外界称为“台版柬埔寨案”。

检警查出,诈骗集团首脑代号“蓝道”的男子杜承哲,指派傅榆蔺等人组织“车队”,透过网路以数万元代价诱使民众提供账户并囚禁账户提供者,共有267名被害人遭诈,诈得新台币3亿9342万余元。

士检去年底先行起诉傅榆蔺等29人,今天士院做出一审判决。至于杜承哲于案发后逃亡,今年4月落网,检察官另行起诉杜承哲等人,案件由士院审理中。

(中央社)

责任编辑:陈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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