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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版浩克”闹超商送法办 警执法过当被惩处

朱男(中)在超商内大闹及殴打员警,被制伏后仍以“我要杀了你们”等言语持续挑衅。(桃园市中坜警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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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3年05月21日讯】(大纪元记者常怀仁、伊俐台湾台北报导)桃园中坜20日有一名男子大闹超商,甚至与来到现场的警方动手,导致警方受伤。该男子被制伏后,除移送桃园地检署侦办外,却出现额外风波,原因是该男被制伏后,有一名王姓员警以警棍打该男子12下,引发是否执法过当的争论,该名员警也遭惩处。对此,立委郑运鹏表示,健身男、执法过当员警都应受到处分。

警方表示,年约28岁、外型壮硕的健身教练朱男20日上午因不明原因涉在中坜某超商情绪失控并毁损店内商品,桃园市中坜警分局中坜派出所获报前往制止,员警在处理过程中,朱男涉数度挥拳殴打员警,导致员警脑震荡、面部擦挫伤。由于朱男壮硕体格被网友戏称“浩克”。

警方指出,朱男后续被送往卫生福利部桃园医院就医,确认朱男没有饮酒。警询后,朱男被依毁损、伤害、妨害公务等罪嫌移送桃园地方检察署侦办。

桃园地检署21日表示,经检察官讯问后,认为朱男罪嫌重大,但无羁押的原因与必要,谕知5万元交保。

警方遭质疑执法过当

案发后,有民众拍摄的影片在网路流传。影片中,朱男已被制伏、坐在超商外的阶梯上,员警涉持警棍朝朱男挥击约10余下,朱男蜷曲在地,不断哀嚎喊着“好痛”。有网友留言,质疑警方执法过当。

对此,中坜警分局20日指出,朱男被制伏后,仍持续咆哮,以“我要杀了你们”等言语持续挑衅,王姓员警涉情绪失控致过度使用强制力。经决议,有关员警究责部分除依法送办外,并追究相关行政责任。相关员警执行职务过当行为核予记过两次,所长记过一次,警分局长申诫两次处分,同时追究相关考核监督不周人员的责任。

中坜警分局21日上午指出,有关员警究责部分,将在进行调查后,依《刑法》伤害罪函送侦办;至于刑责部分,由检察官裁量。

法界人士表示,王姓员警涉及《刑法》第277条第1项规定,伤害人之身体或健康者,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万元以下罚金,且根据第287条规定,公务员于执行职务时,犯第277条第1项之罪者,为非告诉乃论,因此,一定会侦办,也可能加重其刑。

根据知情人士指出,朱男被带回中坜警分局后,情绪稳定,对于涉在超商向劝阻的员警动粗一事感到后悔,并向警方道歉。截至21日上午11时,他并未提告涉施暴员警。

立委:两人都应受处分

郑运鹏首先表示,超商事件过了一天,大家应该可以冷静分析三个阶段:一、犯法的是健身男没错,执勤员警在当下进行处置得宜,即使员警使用武力,法律规范和台湾民众情感也不会责备。

郑运鹏继续指出,二、犯法的健身男已经被制伏后,员警再使用武力就是不当,不论是情绪或者其它原因,这就是执法人员必须的节制和训练。失控就是过当,过当就必须处分,否则合法的政府武力只要一个失控,受害的都是国人,事后国赔,损失的也是纳税人。

郑运鹏最后强调,三、健身男应该得到制裁,过当员警也应该接受处分,这是保护民众,也是保护员警。

另外,音乐女老师詹慧玲在2021年间曾遭中坜警分局一名叶姓员警盘查,她因拒回答且骂“很蠢”,遭员警施以柔道“大外割”当街压制,后来被依妨害公务罪嫌逮捕。她认为警察滥权、执法过当而提告。桃园地方法院以两罪判处叶员有期徒刑4月、6月,叶员放弃上诉并被停职。◇

责任编辑:郑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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