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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前学生会长庭上陈情:继续光明磊落生活

港大前学生会长庭上陈情:继续光明磊落生活
2019年七一抗争者闯立法会案,港大学生会前会长孙晓岚2月6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求情。案件押后至3月16日判刑。资料图片。(宋碧龙/大纪元)
2024-02-08 09:09 中港台时间|02-08 12:2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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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4年02月08日讯】(大纪元记者高敏儿香港报导)2019年7月1日抗争者闯入香港立法会大楼案,部分被告6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求情。认罪的港大学生会前会长孙晓岚在庭上求情指,即使无破坏社会安宁和使用暴力,但已触犯定义宽松的暴动罪,“在政权眼中,真正罪名是对民主自由人权的追求。”暂委法官李志豪三度打断其发言,指法庭非发表政治言论、予其表达个人看法的舞台。案件押后至3月16日判刑。

此案件共涉14名被告,其中6人先行求情,包括被裁定“进入或逗留在会议厅范围”罪成的两名记者黄家豪(案发时20岁,下同)和马启聪(30岁),以及开审前承认暴动罪的孙晓岚(23岁)、毕慧芬(24岁)、罗乐生(19岁)和沈镜乐(23岁)。另外8人的求情将于2月21日进行。

被告孙晓岚虽然有代表律师,但是要求亲自向法庭陈辞。孙指,她首度面临刑事检控,由案发至今经历逾4年半。孙指,她自中学起关注儿童权益工作,2019年她正修读人权法硕士,以为凭一己知识可以守护社会价值,于案发前一天仍出席社会事件对青少年精神困扰的记者会,在还押期间知悉社会面对更严重的青年情绪问题,期望他们知道有成年人愿意同行,她已在狱中报读相关课程。她指,期望香港司法制度可转型向正义的路上,以及社会走向复和。

孙晓岚表示,她热爱香港,投身反修例运动的倡议是自然和义不容辞,认为有独立理性思考的公民,在香港的价值面临挑战时应挺身而出。她选择认罪是因为了解到法律字面含意,即使她没有损毁物品、破坏社会安宁或使用暴力,但已触犯定义宽松的暴动罪,而她认为“在政权眼中,真正罪名是对民主自由人权的追求。”

孙晓岚承认当天进入中门大开的立法会,亦承认公民非暴力抵抗的策略失败,未能换来更民主自由的香港,她在过去4年半从未放弃追求公义,自言未来会继续“活在真实当中”、“过光明磊落生活”。

孙陈词期间,李官曾多次出言打断,指此处非表达政治诉求的地方,一旦再发现孙提及政治相关话题便会中断其求情,望她能好好珍惜法庭给她的机会。

同案两名被告记者黄家豪及马启聪,辩方求情指,两人当日以记者身份进入会议厅范围,期间不涉任何暴力行为,望法庭能判处罚款。黄家豪当天虽在会议厅内触碰《基本法》小册子,只是为了取得更好的拍摄角度,并无意图干扰证物,幸而最后未造成任何干扰证物的后果。至于马在会议厅更是没有任何不守秩序的行为,他当天的采访让读者更了解当时场内的情况。

另外3名同案被告毕慧芬、罗乐生和沈镜乐,辩方均采纳书面求情。

责任编辑:陈玟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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