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4年05月23日讯】(大纪元记者庄瑷筠台湾台北报导)今年度国中小学校长遴选即将结束,宜兰县却传出缺失,发生国小校长续任未过、转由新任回到原校的案例,成为宜兰“同校连任失利、新任成功”的首例。全国教师工会总联合会23日指出校长遴选的法制面问题,呼吁教育部应全面检讨、改革;教育部则回应,将厘清此案校长遴选程序与适用规范的妥适性。
依据《国民教育法》规定,学校校长应采任期制,公立学校校长一任4年,得在同一学校连任一次,任期届满得回任教职。直辖市、县市立学校校长,由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召开遴选会,就公开甄选储训合格的人员、任期届满或连任任期已达1/2的现职校长,或曾任校长人员中公开遴选,有关地方政府所辖学校的校长遴选事宜属地方政府权责。
全教总召开记者会指出,宜兰县政府4月办理国中小校长遴选,当时某国小校长申请续任未通过,县府办理第二次遴选作业时,在同额竞选的情况下,同一批遴选委员竟同意校长“新任”,并报给宜兰县教育处。全教总理事长侯俊良指出,校长遴选制度已经荡然无存,变成在分配校长的工作。
全教总文宣部主任罗德水表示,连任不过就不能回原校新任,应该是一般的常识和逻辑。连任审议没通过,代表遴选会不认同校长的治校成绩,怎么会没隔几天后,又由同一批遴选会成员通过新任,“夸张至极又匪夷所思”。
侯俊良表示,校长遴选制度是为学校遴选出优秀适任的校长,而不是为校长找出路,向候选人完全倾斜的中小学校长遴选,严重破坏校园民主与遴选精神。呼吁教育部应全面检讨校长遴选制度,应以校长出缺学校为主体,将转任、新任作业合一,原作业期程整并为“延任及连任”、“出缺学校”两阶段,以扩大参与,为校举才。
对此,教育部回应,已联系宜兰县政府,将厘清此案校长遴选程序与适用规范的妥适性;此外,国教署已邀集相关团体、专家学者及22县市主管机关研商,于今年5月10日发布《国小国中校长不适任事实调查处理办法》,自8月1日施行,以周延校长不适任事件受理、调查、审议与处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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