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校长判刑仍可遴选 教团吁订不适任样态

全国教育产业总工会呼吁教育部,尽快明定“不适任校长样态”及处理方式。(全教产提供)
人气: 24
【字号】    
   标签: tags: , ,

【大纪元2024年03月26日讯】(大纪元记者林紫馨台湾台北报导)澎湖县外埯国小校长许有志近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但澎湖县政府仍允许其参加校长遴选,并拿出教育部函释,认为于法有据。对此,全国教育产业总工会质疑,有校长遭到有罪判决后,仍参加遴选校长的适法性,呼吁教育部尽快明定“不适任校长样态”及处理方式。

全教产理事长林硕杰说明,澎湖县外埯国小校长许有志于今年3月7日被澎湖地方法院宣判有期徒刑1年6月,缓刑4年。在确认有罪判决后,澎湖县政府于3月19日却称许有志还能参加今年的国小校长遴选。

全国教育产业总工会指出,澎湖县政府竟拿出教育部去年11月20日函释,国民中小学校长主任教师甄选储训及介聘办法,国中小校长、主任甄选、储训等资格取得进行规范,爰取得校长遴选或受聘主任资格者,倘有刑事、惩戒处分或记过以上之行政处分情事,则废止其资格;至现职校长、曾任校长者及现职主任、曾任主任者则非适用对象。

林硕杰表示,《国民教育法》第17条有关学校校长“不适任事实之认定、处理方式及其他相关事项之办法,由中央主管机关定之”的条文,已于去年6月修正公布,但是至今所谓不适任校长的“认定、处理方式及其他相关事项办法”仍不见踪影。

林硕杰说,教育部对于可解聘教师的不适任教师样态早已有所定义,但是对于“不适任校长”的样态至今仍未见踪影。校长身为一校之长,应有更高的道德标准,如果未依法行政、避法卸责、轻率枉法,是要如何能做师生的榜样、领导学校,呼吁教育部尽快明定“不适任校长样态”。

责任编辑:吕美琪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