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5年11月04日讯】(大纪元记者戴宁澳洲阿德莱德编译报导)日前,南澳州议会通过了一项新法案,赋予地方议会更大的权力来处理扰乱社区的难题,包括废弃的购物推车。
根据11月1日南澳政府发布的消息,《2016年地方滋扰和垃圾管控法案》的修订将为各地方议会提供新的手段,使其能够与零售商合作,预防和处理废弃的购物推车。
该修改措施将于2027年上半年生效,旨在解决这一长期存在的问题,并帮助维持社区的清洁、安全和宜居。地方议会只能要求拥有超过20辆购物车的零售商制定行动计划。
将要实施的措施包括:在购物推车上贴上零售商的商号和联络标签,或贴上二维码,以便举报并归还废弃的购物推车;设定购物推车的回收时限;支持各地方议会与那些长期存在购物推车废弃问题的场所合作,例如增设标志或购物推车停放处。
此次法案的修订是在与南澳地方政府协会(LGA)、各地方议会、行业和公众进行广泛磋商后做出的。
收到通知后,零售商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收回购物推车,否则将面临地方议会的处罚,包括500澳元的罚款。如果地方议会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则最高罚款可达5000澳元。
如购物推车对公众构成风险,则会实施更短的回收期限,并对不遵守规定的行为将处以更严厉的处罚。
如购物推车处境太危险而无法回收,或无法使用标准方法或设备回收,又或零售商会违反监管要求或其它法律(例如非法侵入),则可豁免回收。
地方议会也有权酌情修改或撤销通知,并可追讨因非法倾倒垃圾而产生的紧急清理费用。
将手推车从购物中心区域移出并遗弃属于违法行为,个人将被处以最高210澳元的罚款,法人团体将被处以最高500澳元的罚款,乱丢垃圾者最高可被法院处以5000澳元的罚款。
南澳环境厅长胡德(Lucy Hood)表示,被丢弃的手推车不仅影响街道和郊区的美观,而且扰民,还可能带来其它风险。“我们正在努力平衡各方利益,既赋予地方议会解决这一影响众多社区的问题所需的手段,又确保对零售商提出合理的要求。”她说,“这些法律经过了广泛的咨询,并给予了业界足够的时间来采纳这些措施。”
南澳地方政府协会前主席、金巴(Kimba)地方议会市长约翰逊(Dean Johnson)表示,该协会多年来一直倡导这些改革。他说:“此次法案修订在零售商、当地居民和负责执行新法规的议会之间取得了合理的平衡。”
责任编辑:陈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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