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宥胜猥亵女子案获判缓刑定谳 缴清罚金200万

宥胜猥亵女子案获判缓刑定谳 缴清罚金200万
宥胜(图)涉强制猥亵女子案,二审获判缓刑,须支付公库新台币200万元,因无人上诉而确定。宥胜27日上午到北检执行科缴清罚金。(中央社)
2025-02-27 14:47 中港台时间|02-28 10:0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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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5年02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马维芬综合报导)男星宥胜因涉强制猥亵女子案,遭移送法办后,二审获判缓刑5年,须支付公库200万台币。宥胜在收到判决书后,稍早现身台北地检署缴交罚金。面对媒体时,他表示,一切按照程序处理。

全案源于去年宥胜被爆出在2016年工作结束后,以顺路为由,提议载送在职场的女员工返家,并假藉借厕所之名义,进入女员工家中,突以面对面姿势跨坐在女员工大腿,还有舔耳、摸胸等猥亵行为。检察官依强制猥亵罪起诉。

台北地院一审判决,依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8月。宥胜仅对原判决科刑部分上诉,案件由二审的台湾高等法院审理。

先前报导:宥胜涉强制猥亵一审判刑8个月 二审后再度致歉

高院审理期间,宥胜两度透过媒体鞠躬道歉,并承诺会深切反省,并向被害人道歉;最后虽未能与被害人达成和解,但法官认为其有悔意,予以缓刑5年,并须支付公库新台币200万元。

由于本案无人提起上诉,宥胜获判缓刑定谳。

台北地检署今(27)日通知宥胜到案执行,宥胜亲自到台北地检署缴付200万台币。离开时,面对守候的媒体,他仅低调表示,一切依照程序处理。

责任编辑:刘宇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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