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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女失业欲来台求职谋生 台男答应假结婚判刑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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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5年04月23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高雄报导)中国一名失业的游女,欲以假结婚方式来台工作,在台籍王姓前兄嫂介绍下,与翁姓男子共谋假结婚计划,先往中国完成结婚登记后,于移民署人员面谈时被识破而未能入境。高雄地院认为,王女、翁男对台湾安全与社会安定的法益侵害不轻,依违反《两岸条例》各判刑6月。

判决指出,高雄一名王姓妇人曾与中国籍游姓男子结婚,离婚后仍与对方家人有联系,她与前夫妹妹游女聊天时得知,近年中国经济低迷,失业率很高,而游女也是失业人口之一,提议想以假结婚方式来台工作,遂于2023年6、7月间向友人翁男提议,由游女支付前往中国办理假结婚所需之食宿费用,完成结婚登记后再以团聚为由让游女来台。

翁男供称,他为此前往中国之前,从未与游女见过面,虽然知道是假结婚,但仍想说可以先让游女来台,一起生活慢慢培养感情,如果合适的话可以再结婚,因此同意王女的提议。王女替他办妥护照、台胞证后,翁男即于同年10月31日搭机赴中,隔天与游女在福建省福州市民政局登记结婚,翁男3天后独自返台。

同年11月28日,翁男向内政部移民署高雄市第一服务站申请大陆地区配偶来台团聚,但承办人员进行相关访谈后,认有虚伪结婚之情而不予准许申请,游建芳未能顺利入境台湾地区,因而未遂,并将他移送法办。

游女也坦承,她在中国没有工作,所以想找个台湾老公,目的就是结婚后来台湾找一份工作谋生,后来王女就介绍翁男给她认识,直到翁男前往中国的第2天两人才互加微信。游女部分,已获检方不起诉处分。

高雄地方法院审酌,王、翁二人险使中国人民非法入境台湾,对法益之侵害程度难认轻微,但考量二人完全坦承犯行,也未因此获取任何利益,依共同犯《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使大陆地区人民非法进入台湾地区未遂罪,判处二人各6个月有期徒刑、并科罚金1万元;另宣告王女缓刑2年,须向公库支付8万元、接受法治教育课程3场次。◇

责任编辑: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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