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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议价法》草案 数发部:拼年底完成

立法院交通委员会12日举行媒体议价制度立法公听会,数发部、NCC透过书面报告,皆支持新闻有价。(宋碧龙/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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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5年06月12日讯】(大纪元记者庄瑷筠台湾台北报导)为解决Google、Mata等大型平台与新闻媒体不公平问题,朝野立委共提出6个版本的《媒体议价法》草案,立法院交通委员会12日举行公听会,数发部、NCC透过书面报告,皆支持新闻有价;针对立法时程,数发部表示,希望在年底前提出对案。会议主席、民众党召委林国成则表示,不会等年底才排审,要求数发部速提版本。

立法院交通委员会12日举行“我国媒体议价制度立法”公听会,邀请数位发展部、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以及台北市报业公会三报代表等与会。

数发部、NCC透过书面报告,皆支持新闻有价。数发部表示,将扮演沟通平台角色,促进新闻媒体与数位平台间的对话与合作,并持续鼓励并支持新闻产业探索多元发展路径,包括运用新兴科技、促进数位转型及发展订阅制等新型商业模式,例如Google协助新闻业发展订阅制的“北极星计划”。

数发部表示,鉴于著作邻接权与强制议价权的相关立法均面临不同机会、风险与挑战,考量国际情势变动、AI新兴科技应用,以及网路非主流媒体的普及等挑战,数发部将广纳建言,跨部会共同研议相关措施,凝聚共识,增进多元媒体环境。

NCC表示,依据电视新闻媒体业者反映,主要面临与数位平台合作不透明、地位不对等的问题。业者认为,即便在目前数位平台的游戏规则中获得部分广告分润,但因缺乏分润计算依据等资讯的揭露或告知,也无法有效反映意见,新闻业者在此关系处于不利地位。

NCC认为,不论采行何种措施,相关机制的设计应充分咨询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确保新闻媒体之独立性、不受不当干预,NCC将配合行政院跨部会小组分工,参与政策研议讨论,并持续搜集、反映产业界诉求,共同建构健全的新闻媒体生态。

报业公会理事长、中国时报社长兼总编辑黄树德指出,去年台北市报业公会提出5点声明,包含支持立法保护新闻媒体产业,为落实新闻有价与公平竞争原则,应以强制议价仲裁制度为主要立法精神;其次,议价仲裁依法应尽快于一定期限内完成;再者,为若主张采基金拨补方式时,大型数位平台及政府对基金的捐赠应有强制性,且金额必须有明确标准,基金应以媒体受雇人数为准,依比例拨补。

黄树德表示,第4,为基金拨补应由台北市报业商业同业公会、台北市杂志商业同业公会、中华民国电视学会、中华民国卫星广播电视事业商业同业公会负责制订发放规则,基金会无审查权与补助金额的裁量权;最后一点为大型数位平台不透明的演算及分润机制下,世界各国新闻产业面对前所未见变局,立法目标应改善新闻产业环境。

联合报系法务经理廖健翔则说,报业公会与卫星公会提出建议,第1为在媒体议价三阶段中,应由媒体自行决定是否发动议价权,而最后仲裁应有一位仲裁人是新闻媒体专业人士;第2为参考澳洲的《强制议价法》,是由“澳洲竞争与消费者保护委员会(ACCC)”主责,那我国应可由公平会做为主管机关。

另外,廖健翔也说,应要求境外数位平台代理人须详细申报资讯,让其无法规避责任;应明定数位平台业者“转载”方式,以贯彻新闻有价概念;在资讯揭露方面,数位平台应该提出相关计算资料,作为议价判断;仲裁判断应该参考“数位平台经营者数位服务总营收”,期许双方可以完成议价,不要走到仲裁阶段;另外建议提高不配合媒体议价的行政罚锾金额。

根据台北市媒体服务代理商协会统计,2012至2023年,台湾数位广告从新台币116亿元增至610亿元,传统媒体广告则从425亿元降至210亿元。台湾新闻产学界、专业团体与学生等逾百人串联发起“拒绝平台剥削、抢救新闻产业”连署声明,呼吁政府正视平台挪用内容、不当取利的结构性问题,盼透过立法强制议价与设立新闻基金双轨并行方式,建立制度化的支持,为新闻与民主寻求出路。

立法院交通委员会12日举行媒体议价制度立法公听会,数发部、NCC透过书面报告,皆支持新闻有价。(宋碧龙/大纪元)

责任编辑: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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