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橙县拒提供非公民选民记录 司法部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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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5年06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李梅综合报导)本周三(25日),美国司法部宣布起诉南加州橙县的选民登记官员罗伯特·佩奇(Robert Page),因其拒绝提供非公民选民的除名记录,且未能维护准确的选民名单,违反了《帮助美国投票法案》(Help America Vote Act)。

司法部起诉橙县

负责民权事务的司法部助理部长哈米特·K·迪隆(Harmeet K. Dhillon)表示:“让非公民投票属于联邦犯罪,州和县拒绝披露所有要求的选民信息,违反了完善的联邦选举法。”

司法部民权司的投票部门负责执行联邦法规中保护投票公正性的民事条款,包括《投票权法》《全国选民登记法》《帮助美国投票法》以及《军人和海外公民缺席投票法》。

“将非公民从州选民名册中移除,对于确保加州选民名册的准确性以及确定加州选举中不存在舞弊投票至关重要。”迪隆表示,“司法部将追究其拒绝遵守联邦投票法的司法管辖区的责任”。

记者之前多次问过县选民登记处,他们表示,橙县选民册来自州选民登记库,他们会及时把选民变动情况上报给州,邮寄选票会按选民登记册上的记录寄给“活跃选民”,连续在两次联邦选举中未投票的选民会标记为“非活跃选民”。

非公民出现于选民登记册

司法部起诉书引述里根总统的话“公民必须对其投票权的神圣性拥有完全的信心”,并写道:“对选举程序公正性的信心,对于我们参与式民主的运作至关重要。”最近,司法部长收到橙县一位非公民的投诉,尽管他没有美国公民身份,但收到了未申请的邮寄选票。

6月2日,司法部长要求橙县选民登记官佩奇提供从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的记录,显示不符合选民资格者的登记记录和数量;包括被取消者的选民登记内容、投票历史以及橙县选民登记处就该记录发送或接收的相关信函副本。

佩奇在16日回复了司法部的请求:共有17人不符合选民资格,其中16人自称是非公民选民,但未附加这些非公民的信息,包括加州驾照和身份证、社会安全号码、加州州务卿分配的选民身份证号码、语言偏好以及登记人签名的图像。

起诉书说,佩奇23日在电话中向县助理检察官确认,他不会提供司法部要求的未删节记录。

司法部指出,要求提供的内容属于《国家移民法》和《公共披露条款》范围内的记录,被告的拒绝导致司法部无法确认被告是否遵守《人身伤害和残疾法案》《全国人口与残疾记录法》《住房和公共服务法》以及《新退伍军人权利法》的名单维护要求,以及是否遵守了《人道援助法案》《美国民意调查法》和《全国退伍军人权利法》等多项联邦法规。

在加州,法律规定县选举部门可在选举后两年销毁所有纸质的选票和相关文件,但数据应保存在电脑系统中。橙县选民登记处一位发言人说,不会对正在进行的诉讼发表评论。

两位县监事发声明

橙县监事会第3区监事唐·瓦格纳(Don Wagner)在同日发布新闻稿,督促橙县选民登记处配合司法部对选民登记册的调查。他一直都主张清理橙县的选民登记册,以确保那些没有资格投票的、已经去世的或搬离橙县的人被及时除名,并确保选民名册是最新数据、符合联邦的选举法。

新闻稿说,橙县因不遵守提供选民记录的规定而遭到了一场备受瞩目的诉讼。“橙县选民登记处设置障碍并拒绝遵守联邦规定,反而辩称在遵守加州的法律,从而引发了这场诉讼。”他并强调,只有合格的选民才能投票。

橙县监事会第5区监事卡特莉娜·弗利(Katrina Foley)也在同日发表声明,称橙县的投票是安全的,“在橙县近190万登记选民中,过去5年间有17名不合格选民投了票,其中16人自行报告,另一人是加拿大公民,已被移送地方检察院……我们的系统运行良好”。

弗利还说,“橙县非常重视保护在本县登记投票选民的个人信息”,选民隐私是系统固有的,如果法官下令,将提供这些信息。

这几年,橙县选民登记的人数增长很快,橙县居民和民间组织一直在每月的县例会上要求恢复传统的选举方式,验证选民ID、亲自投票和选举后在一天内计票,而不是用长达一个月的时间计票。◇#

责任编辑:嘉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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