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头湾游民所争议 工程师证词揭申请漏洞

华人邻户遭控拖延施工 工程师反驳开发商:拆除许可与石棉调查皆未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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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5年07月17日讯】(大纪元记者蔡溶纽约报导)位于布碌崙羊头湾U大道地区、备受争议的Coyle街2134号游民收容所开发案,因多位邻近华人屋主反对开发商Westhab进入其私有土地搭建护栏,近日法律攻防升温,双方在法院动作频频。

华人屋主代表律师薛斌于昨天(7月16日)致信布碌崙高等法院,要求驳回开发商根据《不动产程序与权利法》(RPAPL § 881)提出的强制进入动议,并呼吁法院延后审理,给予时间进行实质协商。工程师于法庭宣示证词中亦指出多项关键疑点,质疑施工必要性与程序合法性。

案件背景

开发商Westhab拟于Coyle街2134号地块兴建游民收容所,需进入邻近华人屋主土地架设脚手架等施工准备设施,遂依RPAPL § 881条文向法院申请临时进入许可。然而屋主反对指出,开发方从未提供任何工程计划、施工保险或补偿方案,亦未诚信协商,反而滥用法律程序反复提告。

薛斌律师强调,开发商早在2023年即声称为“可负担住宅”项目要求签署进入协议,但当时并未拥有土地所有权,且实际目的是建造游民收容所。屋主一度在语言与法律资讯不对等情况下签署协议,属被误导和胁迫,因此这些所谓的“许可协议”应属无效。

法律程序与双方主张

目前双方已有两案同时进行:一是开发商对多位华人屋主提起的全面民事诉讼,二是本次根据RPAPL § 881(简称881条款)提出的“特别程序”动议。屋主方面指出,法院已于5月7日驳回开发商强制进入申请,法官非正式表示所谓协议无效。然而开发商未撤案,反而提出上诉并重复用881条款提起新诉,属于程序滥用、重复诉讼,违反程序正当。

RPAPL §881允许当一方在必要情况下欲进入相邻不动产施工,但遭拒时可请求法院特别许可。然而法院是否准许,完全取决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并非自动或例行批准。法院必须以公平为核心,衡量申请方是否善意协商、工程是否有急迫性、邻户权益是否遭受不当侵害等因素。法院亦可要求开发方承担邻户的律师与顾问费用,以维持程序平衡。

薛斌律师指出,开发商反复提诉却不谈协商,至今未提供建照、施工时程、安全计划、保险证明或补偿方案,反映其绕过谈判、意图藉法院之手取得强制权力,对华人屋主造成无端财务压力。

工程师证词揭程序疑点

持有纽约州专业工程师执照的技术专家Mang Wong,同日向法院宣誓作证指出两大技术疑点。其一,开发商尚未取得2134号地点的合法拆除许可,却试图利用邻近Coyle街2114号或2150号的许可证为2134号工程申请施工,违反市政规定。根据纽约市规定,每一建筑须以对应的建筑编号(Building Identity Number,BIN)单独申请,否则构成行政程序违规。

其二,开发商亦未完成石棉调查,依楼宇局(DOB)规定,此类1923年建筑若未完成石棉检测与清除,不得进行任何拆除作业。

Wong工程师进一步指出,开发商声称进入“不可避免”,但实际上因为尚未完成石棉程序、未取得拆除许可,工程根本无法推进,屋主并未造成任何延误,是开发商未尽合法程序责任。且依其专业判断,此项进入并非项目所必须。

7月23日的听证将延期

根据原来法院的排期,双方原订于7月23日就881动议进行听证,但薛斌律师于7月16日致信法院,提出因律师将赴国外一个月,要求延期30天以利资料交换与协商。此前一天,双方律师亦于7月15日协议,将另一相关动议的辩论延至8月6日。

另据楼宇局纪录,开发商为Coyle街2114号仓库所持的拆除许可将于9月到期,后续要看楼宇局延期许可证的可能性。而其针对这个地址提出的防护系统设计方案,目前因不符规范而遭楼宇局提出异议,申请逾一月仍未获批准。

责任编辑:郑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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