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5年08月13日讯】(大纪元记者戴德蔓台湾台北报导)台内政部日前预告修正规定,未来中国人士申请在台定居,须检附已放弃中国护照等证明,或将护照“截角”缴交。中共国台办13日警告,对损毁中国护照的组织或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台陆委会傍晚回应,台方将依据台国内法令行事,未来申请入籍台湾,若持有中共护照,须自行截角不再使用;若无法取得证明,可用具结替代。
内政部表示,修法是因应“赖17条”,修改“大陆地区人民在台湾地区依亲居留、长期居留或定居许可办法”,要求中国人士申请在台定居时,须检附“丧失大陆地区户籍”及“未申领、持用或已放弃(注销)大陆地区护照”等证明文件。
国台办发言人朱凤莲13日称,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伪造、变造、转让、故意损毁或非法扣押护照,“对于损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有关组织或个人,我们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陆委会则指出,两岸条例已规范“两岸单一身份”制度,转换身份时必须放弃原有身份证件,以确保仅保有一边的人民身份,这是两岸依各自法令长期实施的作法。陆委会强调,未来要入籍台湾,如持有中共护照,必须自行截角不再持用;无论是否曾持有中共护照,只要无法取得中共证明者,可用具结替代。
责任编辑:玉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