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5年08月20日讯】统一联盟党屏东张姓分会长及黄姓总干事,涉帮国台办招揽赴中国旅游,要求支持特定政党及候选人,屏东地院一审依违反反渗透法等各判2人4年半,高雄高分院今天维持原判。
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上午宣判,依原审认事用法并无不妥驳回上诉,维持原审宣判,全案仍可上诉。
一审屏东地方法院判决指出,张姓分会长与黄姓总干事民国112年9月20日至24日间,涉受中国国台办所托,招揽民众赴中国旅游,团员只需自行负担约为新台币1万8500元机票等费用,落地后由中国官员接待,并资助食、宿、交通、旅游、参访等行程费用,行程中发表“两岸一家亲”、“九二共识”、“和平统一”等语,张姓分会长附和,并暗指支持特定政党
及总统候选人。
另外,112年10月16日至24日,张姓分会长与黄姓总干事再度以同样方式招揽民众前往中国旅游,团员这次仅需自行负担约2万至2万5000元机票等费用,同样可接受落地招待。
检调调查,张姓分会长与黄姓总干事涉受国台办实质掌控及资助,返回台湾后,112年12月23日在统一联盟屏东分会社员大会上,公开发表支持特定总统、立法委员候选人及特定政党言论,并在网路通讯软体上宣传。
屏东地院依违反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和反渗透法,判处张男、黄男各有期徒刑4年6个月,褫夺公权2年。
(中央社)
责任编辑:李世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