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6年01月21日讯】(大纪元记者常怀仁台湾台北报导)国民党团提案修公投法,将宪法法庭判决纳入公民复决。对此,前大法官黄虹霞21日表示,没有任何一个机关可以用任何方式来宣告宪法法庭判决无效,除非宪法法庭变更见解,人民也不能复决宣告宪法法庭判决违宪;学者们也认为这是违宪的,并以棒球赛比喻,若让人民决定就会变成比动员能力,当少数一直输的话,不是打架就是退出。
前大法官黄虹霞指出,根据释字185号,宪法78条有拘束全国各机关、人民的效力,各机关包含立法院、行政院、考试院、监察院。所以,立法院无权透过立法宣告宪法法庭判决无效,若立法院做了,虽已非大法官,无权再做判决,但她认为这违宪。
黄虹霞补充,释字185号除拘束各机关外,也拘束人民,即便立法院通过相关法律,但因为人民也在宪法法庭判决拘束的范围里面,所以人民不能复决宣告宪法法庭的判决违宪。
黄虹霞强调,从三权分立角度来看,司法是最后决议及判断的机关,除非修宪,否则宪法法庭无论如何都是最后的机关,宪法法庭判决效力就是宪法的位阶效力,没有任何一个机关,包含总统可以用任何方式宣告宪法法庭判决无效,除非宪法法庭自己变更见解。
黄虹霞直言,宪法法庭判决本质上就不是公投的标的、不是公投法应该适用的范围。
东吴大学法律学院特聘教授张嘉尹表示,宪法规定,人民有选举罢免创制复决的权利,但我国宪政民主的制度是以代议民主为主,并辅以直接民主,因此创制复决固然是人民神圣的政治权利,但不能无限上纲,如同所有基本权利的行使都有其宪法界线一样。
所以,张嘉尹认为,公投法修正草案允许公民联署提案就宪法法庭的裁判进行公民复决,侵夺宪法法庭权限,抵触了宪法权力分立原则,逾越了宪法所许可公民复决的界限,也逾越了立法权的界限,所以毫无疑义该公投法修正草案违宪。
台湾大学法律学院副教授林春元表示,因为政治有自我扩权的倾向,若让政治决定规则,最后会产生非常糟糕的结果,以棒球赛来比喻,若裁判判决后,你不满意让大家投票,看似有道理,但这会变成比动员能力,当少数一直输的话,不是打架就是退出。
林春元指出,宪法法庭就如同球赛的规则、裁判,必须要有一个中立、脱离政治权力跟利益之外的人来决定规则如何解释,宪法法庭的裁判目的是要确保大家还愿意继续留在民主政治的场域。
责任编辑:陈玟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