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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信发行ETF后规模腰斩 新案改核准制

金管会近日指出,2025年有3家投信发行6档ETF,在成立满半年后,平均发行单位数较成立日减少超过5成。示意图。(宋碧龙/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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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6年01月21日讯】(大纪元记者许嘉桓台湾台北报导)ETF销售责任额衍生短期冲量、挂牌后规模“腰斩”乱象,引发监理关注。金管会指出,去年有3家投信发行6档ETF,在成立满半年后,平均发行单位数较成立日减少超过五成,依规定要求其下一档基金或ETF改采核准制,以避免重复发生短期冲量乱象。

金管会说明,投信在发行ETF或基金时,IPO阶段多透过银行、券商销售通路冲高规模。由于银行争取保管银行业务、券商希望取得投信下单机会,销售压力往往转嫁到理专与营业员身上,导致短期大量销售后,在ETF挂牌后迅速卖出,造成规模大幅缩水,不仅影响市场秩序,也损及投资人权益。

根据金管会统计,截至2025年底,台湾ETF共298档,其中被动式ETF280档、主动式ETF18档。2025年共有46档新挂牌ETF,较2024年的33档明显增加,其中主动式ETF成长幅度最大,但也出现部分产品在挂牌后遭大量赎回的异常情形。

依现行规定,基金或ETF成立满6个月后,平均发行单位数若较成立时缩水逾5成,金管会将从严检视该投信的发行,并要求其下一档基金或ETF改采核准制。

证期局副局长黄厚铭表示,金管会已加强对券商与投信的查核,并将4大面向纳入例行检查,包括“认识客户”(KYC)与“认识商品”(KYP)落实情形、商品适合度、风险揭露是否充分,以及业务人员酬金制度是否合理,避免销售诱因扭曲投资决策。

在自律规范方面,券商公会与投信投顾公会已修正相关准则,禁止以不正当方式劝诱客户认购基金,或鼓励以借贷方式投资;相关规范已纳入业者内部控制,一旦违反,依法最高可处新台币600万元罚锾。

此外,金管会也督导证交所与柜买中心滚动检讨ETF审查机制,要求新发行产品须与既有ETF具适当市场区隔,并于审查时纳入投信过去1年的ETF发行情况,期盼透过强化监理与差异化设计,降低同质性竞争,维护市场健全发展。◇

责任编辑:陈玟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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