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洽兴畜牧场爆非洲猪瘟 业者遭诉检吁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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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6年02月25日讯】台中市梧栖区洽兴畜牧场去年10月间爆发非洲猪瘟。检方侦办后,认定陈姓父子涉犯诈欺等罪今天依法起诉,并审酌2人未坦承犯行、对国家法益侵害甚深,建请法院从重量刑。

台湾台中地方检察署今天发布新闻稿表示,本案缘于民国114年10月22日,媒体报导台中市梧栖区洽兴畜牧场经农业主管机关检出非洲猪瘟核酸阳性反应,检方即主动剪报分案侦办。

经检方指挥警方等单位针对畜牧场等处搜索,并约谈业者陈姓父子及相关人员到案说明。经检方复讯后,认定陈姓父子2人涉嫌重大,且有湮灭证据及勾串共犯、证人之虞,向台中地院声请羁押禁见获准。

检方查出,洽兴畜牧场为取得厨余再利用登记检核的养猪场,依法应将收受厨余以摄氏90度以上高温,蒸煮1小时以上,并每日登入环境部“厨余蒸煮申报系统”据实申报蒸煮情形及上传照片或影片。

陈男负责厨余蒸煮申报作业,应依实际蒸煮情形逐日申报,但他先于111年间,预先拍摄蒸煮照片存于手机,接着自112年1月8日起至114年9月30日止,于每日申报时反复上传旧照片充作当日蒸煮证明。

另外,陈男明知依法应于每月10日前,据实申报前月厨余来源、数量、再利用方式及液化石油气使用量等营运纪录,但因标购厨余数量逾实际使用量,竟违反契约约定,将部分厨余转售予他场,且未实际使用所申报的燃料数量,仍于114年1月至9月间,委由不详业者代为申报不实资讯。

检方发现,114年10月10日起,畜牧场猪只陆续大量死亡,陈姓父子未通报疫病,仅自行以抗生素投药处理,仍无法遏止死亡情形。2人为避免疫情外泄影响拍卖销售,仅将部分死亡猪只交由合法化制业者处理,其余则委由不详非法业者清除,以降低申报死亡数量。

业者自同年10月10日至20日止,由陈男每日统计实际死亡头数,陈父于委托化制三联单填载不实数量后交付运输司机载运,此部分涉及伪造文书罪行使业务登载不实文书。

经检方比对动保防疫机关访视纪录,与三联单记载内容,发现短少申报死亡猪只共46头,并已由非法业者清除处理。事后经台中市动物保护防疫处两度访视,并记载各日死亡头数,因持续异常死亡而强制采样送验,最终确认感染非洲猪瘟,并于114年10月22日依规定预防性扑杀场内尚存活猪只195头。

此外,陈姓父子明知动物用药“安莫西林”停药期为15日,且疑似感染传染病的猪只不得供应屠宰贩售,仍于114年10月猪只大量死亡期间,未经兽医师诊断即自行施打及混药投喂全场猪只。

业者见投药无效且猪只出现异常症状,已得而知涉有疫病风险,竟为避免损失,仍于114年10月13日填具内容不实的家畜健康声明书,将可能染疫及未逾停药期的猪只30头(运送途中死亡2头,实际拍卖28头),运往台中市大安区肉品市场拍卖,致承销人及买受人陷于错误而购买,拍卖价金新台币32万余元,诈得不法利益。

全案经检方侦办后,认定陈姓父子涉犯废弃物清理法申报不实罪与刑法伪造文书、诈欺等罪,今天依法提起公诉。

检方表示,被告2人身为专业养猪业者,竟长期上传旧照方式规避厨余蒸煮监管,还违法转售厨余,于疫情爆发期间,隐匿实际死亡数量,严重危及动物防疫及环境安全,且于侦查中未坦承犯行,致防疫追踪作业受阻。

检方审酌犯罪期间、手法、危害程度及犯后态度,认定恶性重大,对国家法益侵害甚深,建请法院从重量刑。

(中央社)

责任编辑:李世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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