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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贞秀曝赴中放弃国籍遭拒 内政部:应提出证明

中配李贞秀3日宣誓就职民众党不分区立委。(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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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6年02月03日讯】(大纪元记者常怀仁、林丞奕台湾台北报导)民众党6位新任不分区立委3日宣誓就职,其中李贞秀因中配身份备受关注,李贞秀表示,自己热爱台湾、认同中华民国,唯一效忠中华民国,她曾两度到中国申请放弃国籍,但不被受理。内政部则指出,若被拒绝受理,应提出相关佐证证明。

台湾民众党6名新科不分区立委李贞秀(左起)、蔡春绸、邱慧洳、陈清龙、王安祥、洪毓祥3日宣誓就职报到后,与留任的立委陈昭姿(右起)、刘书彬一同合影。
台湾民众党6名新科不分区立委李贞秀(左起)、蔡春绸、邱慧洳、陈清龙、王安祥、洪毓祥3日宣誓就职报到后,与留任的立委陈昭姿(右起)、刘书彬一同合影。(中央社)

李贞秀表示,中选会已经颁发当选证书给她,她也在大法官面前完成宣誓,身为立法委员,她唯一效忠中华民国。虽然她不在台湾出生,但她在台湾居住超过30年,比在中国还久,5个小孩都是台湾人,请国人同胞放心,她热爱台湾、保护台湾的决心不比任何人少。

李贞秀透露,她曾飞到中国想要申请放弃国籍,但是对方不受理,而她又跑一趟,但同样不被受理,就如同陆委会主委邱垂正所言,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中配因为台湾身份,成功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李贞秀说,她出生至今没有一天拿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护照,唯一的护照就是中华民国护照,并强调她是对着《中华民国宪法》宣誓的立法委员,也绝对认同中华民国的立委必须是单一国籍,就是中华民国国籍。

内政部指出,根据李贞秀所述内容,可证明其仍具有中国国籍,担任我国民选公职即应遵守《国籍法》第20条规定,提出已于就(到)职前办理放弃国籍之书面证明;若李贞秀遭拒绝受理,也应提出相关佐证证明,以确认她于2月3日到职前已着手办理放弃中国国籍。

内政部表示,已于1月30日函请李贞秀确实依规定办理,复于2月2日下午将“退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申请表”送达立法委员李贞秀国会办公室。另因其说明已向中国办理放弃国籍,今日再函请立法院秘书长协助提供已办理之佐证资料。

行政院政务委员陈金德认为,在中选会发给当选证书前,理应要求李贞秀举证是否有其他国籍,若提不出来,也不切结,当然不能够就任,中选会应收回她的立委当选证书。

陆委会:1年内须证明放弃

邱垂正3日受访时表示,李贞秀要取得放弃国籍证明还有1年时间,一切依法行政。他提到,包括墨西哥、阿根廷、宏都拉斯等国家,其《宪法》就是不准国民放弃国籍,若该国国民归化成为中华民国国民的话,因为国籍仍未放弃,所以根据《国籍法》,无法任职公职。

邱垂正强调,阻挠李贞秀完成放弃国籍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并非中华民国政府。落实相关法律还有一层意义,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须履行中共的《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等法律,未放弃国籍就有遵守义务,所以从保护她的角度来看,放弃国籍才能避免被中国法律制裁。

民众党团今说明优先法案

民众党6位新任不分区立委3日宣誓就职,包含洪毓祥、蔡春绸、王安祥、邱慧洳、陈清龙、李贞秀。民众党主席黄国昌陪同报到,他受访时表示,民众党团4日将召开记者会说明这会期的优先法案,接下来会循往例,跟国民党团三长坐下来,针对优先法案交换意见。◇

责任编辑:陈玟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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