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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陆委会:民族团结法恐致“升级版红卫兵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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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6年03月19日讯】(大纪元记者戴德蔓台湾台北报导)中共全国人大近日通过“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台陆委会痛批,中共藉由“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作为桥接,将任何不配合统一的行为架接到既有法律进行处罚;由于法律概念模糊、不确定性高,恐使社会陷入“人人自危、甚至互相检举”的“升级版红卫兵文化”。

陆委会主委邱垂正3月19日接受广播节目专访时也示警,这部法律已把“民族团结”与“国家统一”捆绑成法定义务,未来不仅“作为犯”会被究责,连“不作为犯”都可能被追诉,对台湾恐衍生长臂管辖与跨境镇压风险。

中共全国人大近日通过“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国台办发言人陈斌华18日声称,对于台独分裂势力分裂民族、破坏民族团结的行为,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依法予以惩治。对此,陆委会连日示警,“中共把统一从‘口号宣示’、‘政策推动’走向‘法定义务’”。

邱垂正接受“POP撞新闻”访问表示,这项法律在中国内部已讨论许久,此次在两会通过,代表中共认为这很重要。他分析,该法把中华民族“民族团结”与“国家统一”整合起来,宣称要接受中国共产党全面领导,并把国家统一作为所有中华民族必须遵守的义务,已不只是政策宣示,而是具有强制性的法律规范。

邱垂正指出,该法条文还提到,要增进台湾民众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感、归属感、荣誉感;若不这样做,中共就会依法追诉。更值得注意的是,规范对象不只限于中国境内,也及于境外个人与组织,未来对台湾恐衍生许多长臂管辖、跨境镇压。

他进一步表示,中共1984年曾提出“民族区域自治法”,较尊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与文化,例如国小3年级以前可先学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但这次通过的“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并非如此,而是把“民族团结”与“国家统一”捆绑在一起,要求所有中国人、中华民族都负有相关义务。

邱垂正认为,中共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概念,面对中国境内少数民族不同语言、文字与宗教,实际上是要推动同化、汉化,只是“不敢明讲,所以用‘共同体意识’”。他并指出,整部法律没有清楚的法律界定,充斥不确定的法律概念,“中共说你有罪,你就要负法律责任”。

他并特别提到,这部法律已经上纲到,只要被认定破坏民族团结、国家统一,就可能被追诉法律责任,“从你的不作为犯,你也要负责”,换言之,只要不接受对台统一方案,可能就会被处罚。

针对国台办相关说法,陆委会18日指出,该法共65条,其中“应当”义务高达53次,规范对象涵盖各级政府、教育机构、宗教团体、企业,甚至未成年人的父母,法律责任相当绵密,从行政处分、治安管理处罚到刑事责任都可能涉及。

陆委会批评,中共透过这部法律作为桥接,能将任何不配合统一的行为架接到既有法律进行处罚,并将台湾纳入其“民族团结”框架,藉由立法手段强制推进统一,以法律强迫境内外所有人接受中国统一的政治目标与义务。

陆委会并指出,未来中共不排除将原本针对“积极从事台独活动”的法律处罚,进一步扩大到“反对统一”、“消极不配合统一”甚至“维持现状”都纳入违法制裁范围。过去中共主要处罚“作为犯”,未来则可能以本法处罚不积极推动、不配合、不支持统一的“不作为犯”。

陆委会示警,这部法律把“团结与统一”定义为法律上的“作为义务”,颠覆民主国家“不表态是自由”的原则;在中共逻辑下,保持沉默即是不作为犯。这不仅将对教育界与艺文创作者造成压力,也可能使每个人都必须在作品与言行中“输诚”,因为法律的模糊不确定性,将造成人人自危、甚至互相检举的“升级版红卫兵文化”。

责任编辑: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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