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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法官阻止川普政府拘留数千名难民

美国法官阻止川普政府拘留数千名难民
美国一名法官阻止川普政府拘留数千名难民。图为2013年5月30日,在位于纽约长岛市(Long Island City)附近的一个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办事处,移民们正在等待接受绿卡或公民身份面谈。(John Moore/Getty Images)
2026-03-24 15:19 中港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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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6年03月24日讯】(大纪元记者李馨编译报导)美国一名联邦法官周一(3月23日)裁定,禁止川普(特朗普)政府执行一项新政策,该政策规定,如果难民在美国居住一年后仍未获得绿卡,他们就将面临逮捕和拘留的风险。

这项裁决是马萨诸塞州波士顿的美国地区法官理查德‧斯特恩斯(Richard Stearns)作出的。该案的原告是六名难民和两个倡导团体,他们认为,美国国土安全部的政策是非法的,背离了美国几十年来的惯例。

原告指控,该政策使超过10万名合法入境的难民面临拘留的风险,他们的移民身份调整申请正在等待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的批准。

这项政策是一个名为“Operation PARRIS”的计划的一部分,国土安全部于1月份宣布了这项计划,称这是一项重新审查数千个难民案件的“全面措施”。

国土安全部当时表示,该政策最初将重点针对明尼苏达州大约5600名尚未获得绿卡的难民,但原告表示,该机构有可能将执行范围扩大到其它州的难民。

国土安全部下属的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在12月和2月发布的备忘录中重新解释了移民法,要求强制拘留任何在美国居住一年后仍未能获得合法永久居民身份(即绿卡)的难民。

川普政府在采取这一举措时,重新解释了一项法律。该法律要求,合法入境的难民如果入境一年后仍未获得绿卡,就必须重新回到国土安全部的“监护”之下,接受检查和审核。

这项诉讼是在2月27日提起的。原告认为,这项政策是非法的,是对法律的曲解。他们指出,自1980年《难民法》(Refugee Act)通过以来,政府一直将“监护”一词解释为仅指难民可能需要报到面谈。

斯特恩斯是由前民主党总统比尔‧克林顿任命的联邦法官,他赞同这一观点,称“从历史上看,‘监护’一词未曾作为‘拘留’的同义词来看待。”

(本文参考了路透社报导)

责任编辑:李沐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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