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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集团洗钱案 台检方起诉62人和13家公司

太子集团洗钱案 台检方起诉62人和13家公司
太子集团创办人陈志。(撷自太子集团官网)
2026-03-04 14:32 中港台时间|03-04 14:3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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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6年03月04日讯】(大纪元记者钟元台湾报导)台北地检署侦办柬埔寨“太子集团”跨国犯罪组织洗钱等案,今天(4日)依违反《组织犯罪防制条例》《洗钱防制法》等罪嫌,起诉主嫌陈志等62人、13家公司,缓起诉24人、不起诉1人、通缉3人,并对陈志求处法定最高刑度13年。

台北地检署今天发布新闻稿表示,该署主任检察官林彦均、检察官谢仁豪、陈怡君指挥法务部调查局台北市调查处、基隆市调查站、内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信义分局、内湖分局、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队、小港分局等共同侦办柬埔寨“太子集团”跨国犯罪组织洗钱等案件。

以陈志为首的太子集团,在柬埔寨从事诈欺犯罪,并于多国建立庞大企业网络进行洗钱,美国联邦检察官于2025年10月8日对陈志等人提起公诉。台北地检署2025年10月15日主动分案侦办太子集团洗钱案,共执行8波搜索行动,检察官向法院声请羁押9名被告获准。

检方调查,太子集团为将大量犯罪所得投入线上赌博事业,以赚取更多犯罪所得,并将诈骗等犯罪所得透过线上赌博网站入出金管道洗钱,自2016年起于台湾境内成立多家公司,供太子集团经营非法赌博、洗钱犯罪之用,并以实质掌控在18个国家所设立的250家境外公司,持有453个国内外金融账户,利用集团实质掌控的境外公司间,制作不实交易合约,透过外汇管道洗钱。

检方查出,另为使太子集团以虚拟资产形式存在的犯罪所得流入台湾,且可于多国随时以提领法定货币现金的方式制造金流断点,利用自行开发的OJBK钱包連结地下汇兑水房,将犯罪所得清洗后汇入台湾境内,购买名车、精品等物,并支应太子集团在台湾境内所需支出。

检方统计,太子集团在台洗钱金额总计高达107亿9,076万5,905.37元(新台币,以下同)。台北地检署查扣太子集团名下不动产24笔、各式名车35辆等,扣押物价值总计逾55亿元。

台北地检署今天侦查终结,依违反《组织犯罪防制条例》《洗钱防制法》《商业会计法》《刑法赌博》《伪造文书》等罪嫌,起诉主嫌陈志、在台主嫌王昱棠等62名被告及天旭等13家公司,缓起诉24人、不起诉1人、通缉3人。

责任编辑:叶紫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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