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时在山东费县生生庄,有个人名叫常立达,平日很无赖,又穷又喜欢欺诈别人,因此在生生庄当地名声很臭。当地蒙山西麓黄崖村有个叫常福如的富人,家境殷实,为人很淳朴,一点也没有富人的架子,可惜却是一个目不识丁的文盲。常立达利用常福如没有文化的缺点,有意结交,与常福如成为了朋友,称自己是个文化人,可以教常福如的小孩读书。常福如轻信了常立达的说辞,聘用他当自己的家庭教师。
常立达在当家庭教师期间,一直处心积虑讹诈常福如的财产,终于有一天机会来了。当地一位郭姓田主要出售自己的田地,田地在蒙山山顶西侧,偏山腰中,有高地,也有平地,地中有很多石头,草木茂密,如果好好开垦,可以得到数十亩耕地。常福如决定购买这块田地,于是他请常立达为他写购买田地的合同,也就是地契,常立达在书写地契的时候,暗中将购买者的名字,写作自己的名字,这样他就成了这块田地的新主人。常立达又找机会将这份地契偷了出来。
常福如对常立达非常宽厚,拿他当兄弟看待,他对常立达说:这块地没有开垦,兄弟你也没有田地,这样吧,你带领你的家人去开垦这块土地,顺便为我看守草木,土地的产出我一粒米也不要,都归你所有。常立达大喜,就顺道搬过去了,两年以后就积累了一些财富,购置了耕牛,买了许多家用,日子渐渐富裕了起来。
原本每到秋天,常福如就让人到那块田地去割些青草黄草来过冬用。常立达自觉财力富足,开始禁止别人来割草,说:这是我用来喂牛、做屋子的草啊,你们不准再收割。佣人回来告诉常福如,常福如不信,再次派人去割草。常立达大怒,骂道:你们的主人难道想抢夺我的草场吗?常福如听说非常吃惊,于是翻找地契,才发现地契已经丢了。
常福如不得已到官府控告,县令一见到常立达,就断定他是个刁钻使坏之人,可常立达自认为持有地契,于是当堂发毒誓赌咒说:我如果欺诈了常福如的田地,我全家都必遭山塌压死。如果是常福如欺压我,也必会被山塌压死。官府并不相信他的誓言,开始搜查过去的档案记录,发现有常福如和原田主郭某之间过户田地的记录,于是拿出来询问常立达,常立达顿时语塞,无法继续狡辩。可常福如生性怯懦,不愿继续扩大事态,干脆表态说:将这块田地送给常立达。县令听后也没有再做处置,于是常立达真的成了这块土地的主人。
这块地以西半里许的鹁鸽崖有座寺庙,常立达使用手段逼走庙里的道人,霸占了这块寺庙土地,于是家里更加富有。不久后,常立达的次女要出嫁,他的长女也要回娘家来住一段时间,全家办嫁妆喜气洋洋。
不料一天忽然阴云四起,半夜的时分,瓢泼大雨,山洪爆发冲击巨石,发出雷霆一般的巨响,巨石滚落,山体滑坡。正好压在常立达的住宅之上,常立达和他的妻女一共五人,以及他长女的两个儿子,总共七人,全在山体滑坡中死亡。这一天是道光十四年(公元1834年)夏季六月二十九日。
常立达为了霸占田地,发下毒誓,最后其毒誓竟然应验,真的全家都死于山塌之灾。他的悲剧除了告诉我们善恶有报,不可做坏事之外,还说明天地冥冥之间有神灵的存在,神灵会记录并兑现人的誓言。所以古人对誓言的态度是:誓不轻发,诺不轻许,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资料来源:中州古籍出版社《光绪费县志 卷十六 轶事》
——转自《正见网》(内容有删改)
责任编辑:王愉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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