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6年05月10日讯】(大纪元记者文馨报导)近日,福建泉州当局发布情况报告,通报泉州沙厦高速公路发生一起较大交通事故,一辆挂河南牌照的重型半挂车追尾多辆小汽车,引发车辆起火,导致7人死亡,2人受伤。
5月7日,泉州市应急管理局发布“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称,2024年2月4日,王伟驾驶装载石材的豫NW0526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沿沙厦高速公路由省新服务区往武汉方向行驶时,追尾碰撞多辆小型汽车。
该事故引发多辆车起火,造成7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165.5万元人民币。
事发后,王伟于2024年8月14日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2025年6月18日,被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
而该车的实际车主郑涛,也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于2024年8月14日被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于2025年6月18日作出判决,认定其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
而肇事半挂车上所装载石材的厂家——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木石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被罚款人民币150万元。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李义,也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于2025年4月7日被局立案调查,目前案件仍在侦办中。
此外,柘城县北斗车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飞、柘城县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司勇柘城县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货运与物流股股长刘志等人均被处理。
当局执法遭大陆网民质疑
对此,大陆网民纷纷热议:
“大型货车,挂车,搅拌车等特别恐怖,在路上开的特别快,明明是黄灯时也要闯。每年的事故都有多死亡,建议三者保险控制在30万以下就不会出现类似问题?”
也有网民质疑乱执法:“感觉这种处理方式就是长臂管辖乱执法,借车祸捞钱。”
“郑涛是车主,但案发时没有驾驶该车,事故的发生系驾驶员的责任,驾驶员应负刑责,而车主对事故的发生是不可控的。他对事故可以负经济责任,但不该负刑事责任!这种处理方式,是没有针对性的处理,说难听一点,是乱执法!”
责任编辑:孙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