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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上诉法院推翻拜登时期炉具能效规定

美上诉法院推翻拜登时期炉具能效规定
美国联邦第五巡回上诉法院裁定,撤销了拜登政府时期遗留的关于炉灶、烤箱和其它烹饪设备的能源效率法规。燃气灶示意图。(林奕瑶/大纪元)
2026-08-1214:04 中港台时间|08-1214:04 更新

【大纪元2026年08月12日讯】(英文大纪元记者Troy Myers报导/吴瑞昌编译)周二(8月11日),美国联邦第五巡回上诉法院裁定,撤销了拜登政府时期遗留的关于炉灶、烤箱和其它烹饪设备的能源效率规定。

美国第五巡回上诉法院的法官认定,时任总统乔‧拜登领导的能源部(DOE),在各州对能源部未履行必要的公众通知和意见征询义务提出异议后,仍非法拒绝撤回这些标准。

由三名法官组成的合议庭在判决中一致指出,“拜登政府提出许多法规,让家用电器变得更昂贵且不实用。”法官已要求将此事发回美国能源部,并根据法院的裁决进行后续程序。

法官批能源部无视民意

这起争议源于2024年2月,能源部针对燃气灶(瓦斯炉)和电磁炉的能源标准,在没有事先发布公众通知及提供意见征询期的情况下,直接发布了“直接最终规则”(Direct Final Rule)。

法官在裁决中写道,“在公告与评论阶段失败后,能源部决定完全绕过公告与评论程序。”判决书指出,新规定引发了公众的强烈反弹,但拜登政府试图回避争议,而非面对争议。

联邦上诉法院表示,“能源部当然有权按照法规制定机构的常规方式行事。不过,该部门不能掩盖公众的强烈反弹意见,又在允许公众事后提交意见后,选择无视这些评论。”

拜登时期的能源部曾辩称,一份由行业团体、能效倡导者以及加州、麻州和纽约州机构代表提交的支持声明,已能公平代表利益相关者。不过,这些州的意见并非由代表该州的官方首长提出,而是由各州机构的附属代表所提交。

第五巡回法院对此反驳道,根本无法主张这三州能“公平代表”全美各州的整体立场,而能源部自己也承认这简直是“今日最轻描淡写的说法”。

多州联合提告与抨击新规

尽管新规在实施后的110天内面临“多个负面评论”,但能源部仍认定“没有任何州的评论为撤回该规则提供了合理的依据”。

针对这项能源效率规则,22个州联署了一封信,呼吁能源部在法规生效前,给予各州和消费者发表意见的机会。

随后,密西西比州(Mississippi)、路易斯安那州(Louisiana)、蒙大拿州(Montana)、内布拉斯加州(Nebraska)、田纳西州(Tennessee)、德克萨斯州(Texas)和犹他州(Utah)正式针对这些规则提起诉讼。

各州向第五巡回法院提出审查请愿书并获批准,法院同时驳回了能源部要求撤销请愿的请求,批评能源部的举动是对法院审查权威的“攻击”。

路易斯安那州总检察长丽兹‧穆里尔(Liz Murrill)对此判决表示欢迎。她在声明中批评,拜登政府对炉灶和烤箱等家用电器提出了大量法规,这将使它们变得更昂贵且不实用,“这是一次对消费者的攻击”。

法规背景与能源部权限

美国能源部对家用电器的管辖权来自1975年《能源政策与节约法案》(Energy Policy and Conservation Act of 1975)。

该法案明文规定,允许能源部制定效率标准,但要求新标准必须具备“技术可行性与经济合理性”,即透过成本效益分析确认“标准的收益超过其负担”。

若达到此门槛,能源部有两种实施途径:第一种是传统的“公告与征求意见期”(notice-and-comment period);第二种则是“直接最终规则”,但此捷径有严格的规范。

最初,能源部试图透过传统途径推动烹饪设备的效率标准,实质形同禁止燃气灶和烤箱,但未能在征求公众意见期过关。

随后该机构改走“直接最终规则”途径。依规定此途径有严格规范:机构必须征求为期110天的公众评论,若在发布后120天内收到“一条或以上”的负面评论,就必须废除该规则。

不过,能源部此前却选择无视排山倒海的反对意见,引来这场官司并以败诉收场。

截至发稿时,美国能源部尚未对置评请求做出回应。

原文:Appeals Court Sets Aside Biden-Era Energy Standards for Stoves, Ovens刊载于英文大纪元网站

责任编辑:叶紫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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