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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三名死刑犯改判无罪

2003-01-15 03:11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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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5日讯】(美国之音记者1月14日报导) 将近12年前,台湾警方逮捕涉嫌参与抢劫、谋杀和强奸罪行的苏建和、庄林勋和刘秉郎。这三名被告被判处死刑后,案情仍有很多疑点,引发有关“屈打成招”的争议,台湾多个民间团体和国际人权组织对被告予以声援。台湾高等法院经过大约两年的重新审理,于星期一做出判决,认为3名被告没有犯罪事实,宣判无罪,并当庭释放。在此之后,被害者家属表示将提出上诉,台湾高检署也决定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台湾法律界人士指出,这一案件的审理判决显示台湾的刑事案件审判观念正从“宁可错杀一百,不可纵放一人”,转变为“宁可纵放一百,不可错杀一人”。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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