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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驱逐美籍华人方复明出境

2003-10-28 10:30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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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7日报导】(中央社台北二十七日电)美籍人士方复明,去年被北京第一中级法院指控用非法手段取得机密文件判刑五年,日前获得减刑,并在今天刑满驱逐出境。方复明原为香港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中新社报导称,1995年至1999年,方复明以非法手段获取中国的秘密文件资料和贿赂国家工作人员﹐于2000年8月28日刑事拘留﹐2002年3月21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驱逐出境。中国报导称,方复明在服刑期间有悔改表现﹐中国大陆的司法机关日前将其减刑为一年十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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