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卧底侦查法草案 台湾立院初审通过

人气: 4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10月30日讯】(中央社记者张铭坤台北三十日电)台湾立法院司法委员会今天上午初审通过“卧底侦查法草案”,草案主要是让卧底侦查法制化,卧底警察为取信于犯罪组织,经检察总长核准,卧底警察持有运送枪械、毒品等犯罪行为,将可以免除法律的处罚。

卧底是侦查犯罪的一项利器,但卧底警察经常要冒着生命危险,同时也要面临卧底期间和犯罪集团共同做出犯罪行为面临法律追诉的问题,担任卧底警察的台北市保安警察小队长陈丰盛被检察官起诉侵扣枪械毒品交给线民一案,就曾引起各界讨论。

司法委员会上午初审通过卧底侦查法草案,草案明订,实施卧底侦查,必须是危害国家安全或社会秩序重大,不能或难以用其他方法搜集调查证据,有事实足以认定犯罪嫌疑人所犯的罪是最轻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等犯罪。

卧底侦查计划书要报请最高法院检察署检察总长核可后实施,内容包括实施卧底可能采取违反法令的行为,卧底警察为取信于犯罪组织,经检察总长核准,卧底警察持有运送枪械、毒品等犯罪行为,将可以免除法律的处罚。

不过,卧底警察掩护身份的犯罪行为不能侵害个人生命、身体或社会、国家重大利益的情形,也就是卧底警察还是不能够杀人。

为保护卧底警察安全,泄露卧底警察秘密的人可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致人于死或重伤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部分立委建议为了查清军中弊案,卧底侦查法草案范围应包括军人在内,但国防部坚持军人不宜担任卧底,委员会最后决定保留相关条文,送交朝野协商。(http://www.dajiyuan.com)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