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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过敏 应详记药名

2003-10-08 03:16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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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8日讯】自由时报记者王昶闵╱台北报导
  不过这些症状也不见得全是过敏反应,他举例,像感冒服药后出现呼吸不顺、流眼泪、流鼻水,可能是过敏,也可能是疾病本身的症状之一,应赶紧请医师诊断厘清,找出致敏原因。
 赖建丞表示,若一再接触过敏原,过敏症状会逐次加重,激烈时可能导致休克,危及生命,若病人能详细告知过敏史,医师除可避免使用会引起过敏的药物外,也能提防其他可能引起交叉过敏反应的药物,因此了解自己对哪些药物过敏,不但有利疾病之治疗,也能保护自身生命安全。
 台北马偕医院药师陈智芳说,药物过敏是药物本身与其代谢物引起的一连串免疫反应,属不可预期的药物副作用。
 她表示,过敏症状依个人体质有所不同,若曾出现过敏症状,建议记下药物名称,随身携带,别只记商品名,应向药师询问药品学名,以备不时之需,一旦罹病就医,可协助医师避免使用所有结构类似的药物,以免引发不必要的过敏。
 陈智芳强调,多一分谨慎就少一分伤害,民众对自己的过敏史绝不可轻忽,过敏反应严重时除可能休克外,极少数特异体质者,也可能出现所谓“史蒂芬强生症候群”,引发口腔、皮肤等全身性溃烂,严重时还会致命。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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