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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法轮功协会与人权组织举办人权座谈

2003-11-19 18:22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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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余歌沧雅加达十九日专电)印尼法轮功协会与印尼历史最久的人权与法律组织雅加达法律援助机构(LBH),十八日下午在这个机构的会议厅举办一项主题为“声援法轮功、对江泽民灭绝(法轮功)罪行表态”的人权问题座谈会,包括有来自许多人权与民运组织、大学生以及媒体代表一百多人出席座谈。

曾担任全国人权委员会秘书长的人权活动家阿斯玛拉‧纳巴班(Asmara Nababan)发言指出,中国政府打压法轮功的做法严重践踏基本人权,违反联合国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十日发表的人权宣言。他除敦促北京当局立即停止迫害行动外,也表示支持印尼法轮功学员争取合法权益的斗争。

座谈会并发表一项声明指出,中国当局尤其是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违反人权行动仍在继续,至今已有九百余名法轮功修练者被凌虐致死,数以万计的人被捕,未经审判即被下狱或送进劳改营,遭到严刑拷打及洗脑等。

声明表示,江泽民集团不但在其国内对法轮功修练身心活动极尽歪曲事实之能事,也通过中国驻外国使馆、影响包括印尼在内的当地政府限制法轮功活动。在中方压力下,法轮功多次活动被印尼政府以维护两国友好关系为理由而遭到限制,中国驻雅加达大使馆也透过当地华文媒体在丑化法轮功。

声明又说,基于上述种种事实,特别吁请印尼有良知的各界人士、人权斗士与非政府组织领袖,共同设法制止在中国发生的违反人权行为。声明还提到最近世界多个城市成立的“全球审江大联盟”,旨在向世人揭露江泽民及其集团的罪行。这次座谈会出席者对与法轮功有关问题强调:支持“全球审江大联盟”将江泽民绳之以法的努力;探讨把江泽民控上(当地)法庭的可能性,或最低限制进行“道德审判”;敦促中国驻印尼大使馆不插手干预印尼政府处理法轮功事务;要求印尼政府放宽法轮功修练者的活动范围,以及承认(批准)“印尼法轮功协会”是合法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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