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1月30日讯】 国税局提醒那些在今年低利率时重新抵押其财产贷款得益的人们可能符合规定扣减某些伴随其贷款的价额。
通常,列项的纳税人可以扣减那些为获得房屋抵押而付出如同利息的“点数”,可以扣减那些点数涉及一个购买房屋的抵押或者一个房屋在年内增值维修的付出,可是对于其他贷款—例如一项重新抵押贷款—他们必须在贷款的全部期限中扣减点数。
要写出每年减扣数量的数字,应将付出的总点数除以在贷款全期中付款的次数。通常贷款人都有这种资料。举个例子,一个屋主在30年抵押(360次月付款)点数 支付$2000,可能每次付款减扣$5.56,或12次付款总共$66.72,纳税人可以减扣的点数仅为在纳税年内实际支付的那些款额。
纳税人使用重新抵押贷款金额的一部分用于支付房屋的增值维修和达到某些其他需要,通常可以减扣相当于支付房屋增值的点数而将其他的点数列入贷款全期。当第二次重新抵押贷款或提前偿清贷款时, 纳税人可以将尚未减扣的所有从第一次已清偿的贷款点数预以减扣。
其他结清的价款,例如评估费和手续费,通常是不能减扣的,纳税人调定的毛收入在$139.500以上者—如为已婚而档案分列的则为$69.750—还达到了其可取得扣减额的极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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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抵押贷款可减扣价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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