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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恩与前超轻中量级拳王诺里斯庭外和解

2003-12-11 21:00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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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1日讯】(法新社纽约十日电) 前世界拳击理事会超轻中量级拳王诺里斯控告拳赛推广人金恩的官司,正当纽约最高法院陪审团进行听证之际,传出金恩已同意支付诺里斯七百五十万美元,双方达成庭外和解。

诺里斯控告前推广人金恩破坏他与前经纪人塞亚托维契间的信托关系;庭外和解可避免在此案中发现有任何罪行。

诺里斯的律师柏斯坦说:“若无犯错,为何支付七百五十万美元赔偿,金恩是拳击界毒瘤,这次和解总算还给拳坛一点清誉。”

金恩是在陪审团商议作判决时,同意支付赔偿。

诺里斯在一九九0年至一九九七年期间,三度登上世界超轻中量级拳王宝座,生涯战绩四十七胜九负,包括三十一次击倒胜。律师柏斯坦说:“金恩利用诺里斯牟利,真是忝不知耻。”(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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