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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局铡刀 民视翻脸

2003-12-13 03:16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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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3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李九妹╱台北报导〕“日正当中”被新闻局列为违反节目分级制度,将核处罚款,引发民视节目部经理许念台反弹,认为新闻局做法不公平,并直指说:“友台播出的某电视剧,情节违规之处更多,却不见被处罚,广电处应该有统一的处分标准,才能让人服气!”

  新闻局广电处日前针对立委书面质询、观众检举信函等依据,对民视连续剧“日正当中”在十一月十三、十七、二十等三天播出的内容提出处罚,理由为:十一日刘玉婷威胁张晨光不得继续婚外情,否则就同归于尽一起被烧死;十三日播出霍正奇捆绑林在培,威胁要用汽油烧死他;二十日的剧情出现喷洒杀虫剂烧房子的情节过于详尽。

  广电处三科科长简旭征表示,并非政府单位对电视剧的剧情过于挑剔,实在是部分情节过于详尽描述犯罪细节,易造成歹徒或是青少年模仿学习。

  由于民视之前已有节目被处罚,按新闻局规定对各电视违规的处罚采累积计算,这次“日正当中”三集节目内容被评鉴违反电视分级制度,累积进位之下,民视的罚款有可能达到七位数。

  简旭征指出,广电处对电视台是站在辅导的立场,旨在警告,不想采重罚,何况民视方面已有善意回应,违规情节不再播出,所以,这次罚款方式是以节目为个体,只罚一次。

  针对民视的抗议声音,广电处长吴水木表示,广电处并没有差别待遇,只要有人检举,广电处就会监看,一旦发现有不符广电法规定的情节内容,广电处将会送交评鉴委员会做评鉴。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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