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13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李九妹╱台北報導〕「日正當中」被新聞局列為違反節目分級制度,將核處罰款,引發民視節目部經理許念台反彈,認為新聞局做法不公平,並直指說:「友台播出的某電視劇,情節違規之處更多,卻不見被處罰,廣電處應該有統一的處分標準,才能讓人服氣!」
新聞局廣電處日前針對立委書面質詢、觀眾檢舉信函等依據,對民視連續劇「日正當中」在十一月十三、十七、二十等三天播出的內容提出處罰,理由為:十一日劉玉婷威脅張晨光不得繼續婚外情,否則就同歸於盡一起被燒死;十三日播出霍正奇綑綁林在培,威脅要用汽油燒死他;二十日的劇情出現噴灑殺蟲劑燒房子的情節過於詳盡。
廣電處三科科長簡旭徵表示,並非政府單位對電視劇的劇情過於挑剔,實在是部分情節過於詳盡描述犯罪細節,易造成歹徒或是青少年模仿學習。
由於民視之前已有節目被處罰,按新聞局規定對各電視違規的處罰採累積計算,這次「日正當中」三集節目內容被評鑑違反電視分級制度,累積進位之下,民視的罰款有可能達到七位數。
簡旭徵指出,廣電處對電視台是站在輔導的立場,旨在警告,不想採重罰,何況民視方面已有善意回應,違規情節不再播出,所以,這次罰款方式是以節目為個體,只罰一次。
針對民視的抗議聲音,廣電處長吳水木表示,廣電處並沒有差別待遇,只要有人檢舉,廣電處就會監看,一旦發現有不符廣電法規定的情節內容,廣電處將會送交評鑑委員會做評鑑。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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