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一枭: “权力异化”的中国

东海一枭(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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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6日讯】权力是现代政治学的基本概念,关于它的内涵却众说纷纭。《不列颠百科全书》的定义是:“一个人或许多人的行为使另一个人或其他许多人的行为发生改变的一种关系”。概乎言之,权力可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权力概念是影响权利,即个人或社会群体由于性格特点、个人才能和功勋业绩以及某种社会价值等,而具有对他人的行为施加影响的能力。狭义的权力指职能权力,即本文所说的党权政(府)权官权等政治权力。权力的产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当人类进化到以组织、群体的方式生存时,就需要借助权力来调整和干预人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协调和维持社会的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理论上讲,党权、政权和官权都是人民赋予的,应该用来维护广大民众的利益。而实际上,在中国,权力带给民众的不是认同感安全感,而是强烈的抵触情绪和恐惧感。权力的社会性民众性早已全面消失了,权力普遍彻底地异化了。

  首先是官权的异化。官员在行使权力过程中超越权限范围、背离权力原旨,造成权力运行过程中的错位和变质,权力后果与权力终极目的背离;其次,也是更为严重和可怕的党权是政权性质的异化,党权政权在产生之初就缺乏合理合法性,与历史发展和时代潮流相悖,权大于法、权力大于一切,缺乏制度的有效制约,导致政治权力无序、失范、恶性、不合理、不合法、非常态地运行,从一种“协调、维持、促进社会的发展”的社会管理工具,异化成政治上压迫人民、经济上剥削人民的工具,异化成为个人谋幸福、为人民币服务的工具。

  半个多世纪以来,凡我中国人,都间接直接地领教过党和政府、人民公仆的厉害。不必说三反五反、反右、天安门平暴等大动作了,不必说“三年自然灾害”期间活活饿死几千万人的人道灾难了,不必说在和平年代制造二十世纪最大灾难—-文革的壮举了,就说今天,号称人权方面创历史最好水平的今天,人权民权依然深受党权、政权、官权的压制和剥夺。
  异化腐化丑化恶化下流化的党权政权官权,肆无忌惮地封锁信息、监督舆论、保卫腐败、恐吓民众、欺压良善、虚置宪法、践踏法律、排除异己、逮捕异议者,肆无忌惮地把为生存而请愿的下岗工人诬为暴徒,把拆迁户的上访诬为“非法集会”,把替拆迁户提供法律意见的律师诬为“非法获取国家机密罪”,把抨击时弊反对专制的忧民爱国之举诬为“煽动”、“颠覆”,把被逼得走投无路而自杀自焚的民众诬为“制造事端、报复社会、发泄私愤”“闹事者”。宪法中明文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如平等权、选举与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宗教自由、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居住自由、社会保障权等,全都被剥夺得支离破碎。社会主义成了现代专制主义、国家恐怖主义的同义词。

  集假恶丑之大成的党权政权官权,已经成为一种欺人压人愚人阉人害人的工具,罪恶累累,罄竹难书。对于如此邪恶的权力,人民能不怀有强烈的抵触感和恐惧感吗?它还真能活活吓死人呢。

  据多家公开媒体报导:7月25日11时左右,陕西镇安县云镇村村民曹某来到邻居储某家,对她说:“坏了,我犯法了,我犯罪了,我犯了死罪了!”。当日下午,曹在家中喝农药自杀了。事情的起因是:最近该镇卫生院翻新建设,此工程承包人是当地派出所所长的哥哥。由于道路狭窄,有人提出要将曹某家的台阶拆掉,曹某一家没有答应。7月25日上午10时许,该派出所所长来到曹明芳家,后离去。然后就发生了曹明芳自杀的悲剧。从已经披露的细节人们不难看出,曹某话语间充满了巨大的恐惧。曹某的恐惧并不完全是由于她不懂法,但她最终选择了自杀,只因为她知道她要与之抗争的是一个派出所的所长。

  俄国著名作家契诃夫的小说《一个小公务员之死》,曾描写了一个被权力吓死的故事:一个小公务员在看戏时不小心打了个喷嚏,正巧坐在他前排的是一个交通部里的文职将军,小公务员担心自已的吐沫星子溅到了将军身上,为此而紧张不安,多次上门告罪,最后竟为此而吓死。契诃夫写的毕竟是讽刺小说,在咱们中国,权力吓死人,则是活生生的现实。可见,中国人的奴性比沙皇专制制度下小公务员更为严重,中国现实的庸俗、暗淡、鄙陋、丑恶比当年的俄罗斯有过之而无不及,可见权力的异化到了何其可怕的地步!

  读电视剧《走向共和》结尾被删的孙中山演讲,感慨万千。孙中山说:“我们本来是共和国,可怎么一次又一次地出现了封建主义专制主义的东西,这个问题不解决,专制复辟就是必然的。共和国就永远是一个泡影。共和的观念,是平等、自由、博爱嘛。

  可民国六年来,我们看到的是什么:各级行政官员都视法律为粪土。民众,仍被奴役着。

  民国应该是自由之国!可民国六年来,我们看到的是什么:是只有当权者的自由,权力大的有权力大的自由,权力小的有权力小的自由。民众,没有权力,没有自由。

  民国应该是博爱之国!可民国六年来,我们又看到的是什么:是只有民众对当权者恐惧的爱,而当权者对民众,只有口头上虚伪的爱。

  民国更应该是法制之国!

  可民国六年来,我们看到的是行政权力一次又一次地肆无忌惮地干涉立法:你不听话,我就收买你;你不服从,我就逮捕你。

  那行政是什么呢?应该是服务于国民,行共和之政。

  可民国六年来,我们看到的是什么:

  是一个打着共和旗帜的家天下,在这个家天下的行政中,我们根本看不到透明的行政程序,更看不到监督之制。那些行政官员,是如何花掉民众的血汗钱,民众不知道,那些行政官员把多少钱揣进了自己的腰包,你们不知道吧,我也不知道”。

  近百年沧桑历程,除了“中华民国”变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孙中山所抨击的丑恶现象依然如故,甚至有些方面变本加厉起来。这一切归根结底拜“封建主义专制主义的东西”所赐,是权力的来源出了问题。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世袭制度和暴力革命是确定以及更迭权力主体的主要方式;社会发展到近现代,世袭制逐渐被淘汰(日本英国等少数君主立宪国家,世袭君主仅仅是名义上的国家元首),大规模的暴力革命也逐渐退出历史舞台,通行的确定权力主体的方法主要是选举制。

  现代选举制度的精神是:政府的成立由全体选民定期票决,选民投票时不受任何操纵或威胁。政府和官员的权力源于全体民众并服务民众,选举成为民意的真实汇聚。而我们的所谓选举,是彻头彻尾的假冒伪劣产品。实质上,我们确立权力主体的方法仍然是世袭制—不同在于,君主专制是家内世袭,党主专制是党内世袭—-还有就是缺乏民主基础的任命制。在现代社会,任命制必须服从于选举制,依靠选举活动确立权力主体,由既定的权力主体来任命下属。而在中国,任命制成了一种独立的确定权力主体的方式。

  于是,权力的指向成了人人向上、级级向上,官员只对上级负责而不必对民众负责。加上保证权力良性运行的运行的监督约束机制、调节纠错机制等严重缺失,权力免不了大“特”特“特”地“特权”起来、变善为恶地异化开去,变成官员循私枉法、政府和党奴役人民的凶器!道德的丧失、价值的缺位、环境的恶化、信仰危机、两极分化加大、比全球的平均水平高出一倍以上的自杀率等等社会问题,在在都有党权政权官权的功劳。

  在殃民祸国的同时,特权也反过来殃官祸党,把一批又一批一代接一代精英害成小人、小偷、流氓、无赖、大盗、奸贼、恶棍、刽子手、腐败分子、黑恶势力,最终害成人民之公敌、国家之罪犯;把一个拥有六千多万党员的世界第一大党害成了渺小、黑暗、邪恶的组织,内为民众厌憎,外为世界鄙视!诗以抒愤曰:

  虔婆八十更矜夸,满脸鸡皮满鬓花。
  冠冕满台皆仆隶,江湖遍地尽鱼虾。
  弓腰难望撑天地,浊眼焉能别正邪。
  酒醒漫倚阳台去,落日苍茫噪暮鸦。
  官贪政恶乱如麻,祖国何曾是我家。
  衮衮妖魔装圣者,纷纷代表露狼牙。
  惯凭权力谋私利,敢把人民当傻瓜。
  且向酒吧谋一醉,党情??事管他妈!

  源自《议报》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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