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镇江:控《华侨时报》诽谤 原告索赔多少你满意?

田镇江

人气 1
标签:

【大纪元12月9日讯】加拿大法轮功弟子起诉《华侨时报》诽谤和煽动仇恨案的起诉人要求名誉赔偿一事,华人社区有人说,每个起诉人索赔10万元,200多原告就是两千多万元, 这是要把《华侨时报》置于死地,是不善不忍的行为,不符合法轮功的真、善、忍。

受到诬蔑诽谤, 诉诸法律, 要求赔偿损失, 这是人之常情。法轮功弟子起诉《华侨时报》要求赔偿损失,也是人之常情,于情于理都无相悖之处。但这是不是符合法轮功真善忍,这里暂且不去理论,因为法轮功的真善忍, 按人家尊敬的师父讲那是法,那里边讲的是宇宙的特性,不是人们思想意识中的东西, 其中的深奥更不是肉眼凡胎的人能明辨的。

然而,我们都能够明辨、都能够知道的是,在当今的中国大陆,置人死地者可逍遥法外, 拆人房屋、扒人屋顶者可得到江泽民统治下政府的庇护,名誉受到损害想得到挽回却连门儿都没有。而这些在党妈妈那张老脸长着的脓疮,却被 “莺歌燕舞, 繁荣昌盛”的美丽面膜厚厚地掩盖着, 若有不慎碰它一下,轻则被戴顶 “反华势力”的帽子,重则被冠之以“颠覆政府”而投入监牢。

在民主治国、信仰自由的国度里就截然不同了。总统干不好了,没啥本事你不能赖着不下去;普通百姓你有任何的冤屈是非, 都可诉诸法律。毕竟还有法,你官儿再大,上面还有法,人们还是相信法律是公平的、实用的,而不是拿来当花瓶使的.

我们先来看看发生在美国的一宗名誉赔尝案例。 据美国之音(VOA)报导, 2000年12月,曾经任职于美国亚特兰大埃默里大学医学院的格雷厄姆医生,被人在因特网上匿名“批评’了一下,说他因被揭发从一家泌尿公司接受回扣而辞掉医学院的工作。后来查明这是一名并不认识格雷厄姆医生的病理学家干的。而事实上,格雷厄姆医生是为了自己开业行医才辞掉医学院工作的。格雷厄姆医生因此提出起诉。后经美国佛吉尼亚州的联邦法官裁决,被告向格雷厄姆医生赔偿$675,000美元。

这个案例中,被告一人只是通过因特网说 “格雷厄姆医生……被揭发……接受回扣而辞掉……工作”, 就被判罚67万多美金,而《华侨时报》是用因特网和报纸双重手段, 直接被指名道姓就有十几个人。 如果按照佛吉尼亚州联邦法官的裁决标准计算, 你来评判一下,想必你也不难得出一个结论。

再来看看日本。2000年12月13日,日本首相森喜朗向东京地方法院控告《现代周刊》杂志诽谤,原因是该杂志较早前刊登了森喜朗与黑帮分子的合照,首相森喜朗认为这会给人错误的印象,让人以为首相与黑帮分子关系密切。森喜朗在诉状中要求《现代周刊》赔偿他3000万日元及作出书面道歉。3000万日元大约相当于360万加币。

这个案例中,被控告的《现代周刊》杂志只是登了日本首相森喜朗与黑帮分子的合照,就被要求相当于360万加币的赔偿。而《华侨时报》直接拷贝江泽民唆使下的中共暴徒残害百姓的血淋淋的图片、直接套用中共和江泽民的手法,直接把脏水泼到法轮功学员身上。你说赔多少钱能洗刷掉人们心中对法轮功的误解、赔多少钱能洗刷掉人们心中对法轮功学员的莫须有的仇恨呢?赔多少钱又能使那些受到创伤的心灵愈合呢?

再如台湾,2003年3月台湾纬来电视台节目主持人罗璧玲因为在节目中说--(台湾)知名减肥诊所负责人何丽玲曾在酒店上班,就被何丽玲控告诽谤,并索赔一亿元新台币! 台湾立法委人士认为,相关节目的不实指述形同人格谋杀,不是单纯道歉就能了事的。一亿元新台币大约相当于380万加币。

在多数人的眼里,“XXX在酒店上班”都不会是骂人的话。电视台节目主持人只是说何丽玲“曾在酒店上班”,就被何丽玲控告诽谤,要求相当于360万加币的赔偿。而《华侨时报》对法轮功学员的所作所为,说它是谩骂和攻击都是轻的,人家法轮功弟子只要求区区10万元的赔偿。

再来看看加拿大。2002年2月7日,加拿大最高法院下令加拿大广播公司(CBC)必须向渥太华一名科学家--渥太华大学的医药学教授佛郎斯·李能博士(Dr. Frans Leenen)赔偿近2500万元(包括损失赔偿、费用和利息),使这一持续了六年、被形容为加拿大传媒史上最大的诽谤案终于宣告结案。

1996年2月,位于渥太华的加拿大广播公司(CBC)电视台的调查性时事节目“第五阶层”(Fifth Estate)播出了一个有关心脏治疗安全内容的节目--“走进心脏(The Heart of The Matter)”。节目指出,由李能博士领导的一个加拿大卫生委员会没有向公众提出某个潜在危险的问题,由此被怀疑是由于利益冲突而与药物制造商有关联。李能博士认为该节目含有恶意中伤、不公正、诽谤以及大肆渲染的成分,遂把加拿大广播公司(CBC)和“第五阶层”(Fifth Estate)节目的五名雇员告上法庭。在起诉书上李能博士表示,记者特丽茜·伍德(Trish Wood)以不公平的手法处理他的受访内容,他更没有机会就节目内的指控作出反驳。

特丽茜·伍德(Trish Wood)曾任这个倍受欢迎的调查性时事节目主持人。她在庭上作证时澄清,她从来没有宣称李能博士被药物制造商“收买”。她在审讯过程中一直坚持节目内容对李能博士的报导是公平而准确的。李能博士的代理律师理查德·迪尔登(Richard Dearden)在庭上播放了一段从节目中剪辑下来的片段,显示伍德曾向监制说:“我们可以营造一个概念,就是委员会内有被公司收买的人士。”

李能博士的代理律师理查德·迪尔登(Richard Dearden)指出,除了赔偿款项之外,“还有利息二十万零九千元”。他补充说,他打算向法庭申请获得赔偿一百万元以上的律师费。

在最高法院法官道革拉斯·坎宁汉(Douglas Cunningham)判决的消息广播后,李能博士说:“我个人的声誉和道德操守因为这件事而遭到质疑。……对于我和我的家人,痛苦的经历终于结束了”。他终于可以从恶梦中醒过来了。

李能博士和他的家人终于从恶梦中醒过来了,痛苦的经历终于结束了。可是同样生活在加拿大,由于《华侨时报》的诽谤和仇恨宣传,有多少人还承受着声誉和道德操守遭到质疑的痛苦呢?赔多少钱算合适呢?

有着中国传统道德思想和理念的人都知道, 名誉和尊严对有道德的人来讲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这是人之所以为人最珍贵的。这也许是古人讲的“士可杀,不可辱”、“匹夫见辱,拔剑相斗”一直流传至今的原因吧。诽谤虽然不会让人肉体上断胳膊断腿,但它却导致被诽谤者名誉扫地,是对人格、灵魂的残害,比看得见的肉体损害更残忍。正如起诉《华侨时报》原告证人、多伦多的泽农(Zenon Dolnyckyj)所说的:“《华侨时报》文章带来的不是我财务方面的损失,它是对人生命的伤害,是毁灭人的生命,它带来的损失是无形的, 我心灵深处的伤害让它赔多少钱也是无法弥补的。”

是啊, 心灵深处的伤害赔多少钱也是无法弥补的。而《华侨时报》的诽谤和煽动仇恨到底使多少人的心灵深处受到伤害,你也无法去统计。早几年前炼法轮功的人就有上亿之众,目前已成覆盖全球之势。倒是受到伤害的众多的人群中区区200多人站到了法官的面前,讨个公道,人家法轮功弟子也没说要置它于死地。如果华人社区有人真为《华侨时报》计义,倒是应该劝劝它的社长周先生,好汉做事,敢作敢当,可别学中共女特务何兵,惹了一身骚却脚底抹油,跑回党妈妈怀里,伙同那些想借揭批法轮功往上爬的记痞文痞,在七老八十、行将就木的党妈妈面前装神弄鬼搞起什么见不得人的“慈善事业”来。
@(http://www.dajiyuan.com)

相关新闻
前先进讲师和工程博士控告《华侨时报》诽谤
控华侨时报案 西方人眼中的天安门自焚案
诉《华侨时报》证人直指江泽民血腥黑手
起诉《华侨时报》案终审第七天追记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